微信群骂人的法律责任(如何管理微信群)
微信群属于公共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
感谢大家给予我这个机会,让我为大家解答关于微信群管理的法律法规的问题。这个问题集合囊括了一系列与关于微信群管理的法律法规相关的问题,我将全力以赴地回答并提供有用的信息。
微信群骂人的法律责任
微信群属于公共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如何管理微信群
对于部分用户利用微信产品功能发布“违禁药品、医疗器械”售卖信息的情况,微信安全团队进行了专项治理,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的规定,对相关个人帐号、聊天群组以及朋友圈违规信息进行处理: 2019年1月截至目前,我们通过用户投诉数据,核实确认 —— 共计对32000多个存在销售违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帐号进行限制功能使用或限制登录等阶梯式处罚。 情节严重的,我们也会积极配合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 部分处理帐号示例对于部分用户利用微信产品功能发布“违禁药品、医疗器械”售卖信息的情况,微信安全团队进行了专项治理,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的规定,对相关个人帐号、聊天群组以及朋友圈违规信息进行处理: 2019年1月截至目前,我们通过用户投诉数据,核实确认 —— 共计对32000多个存在销售违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帐号进行限制功能使用或限制登录等阶梯式处罚。 情节严重的,我们也会积极配合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 部分处理帐号示例
谁建群谁负责是真的吗
是的。
为什么群主要被罚?
1、微信群主的监管职责
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和权力的拥有者,当然负有监管职责。群主应规范群聊行为,维护群聊内容的非违法性。对于群员发布的违法内容,群主应予警告,直至将该群员移出群聊。
2、群主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群主如及时制止群员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则不会因存在过错而与发布不当内容的群员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治安处罚:对群员发布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内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面临共同的治安处罚。
刑事责任:对群员涉嫌犯罪的行为,如果不行使监管职责,放任群员违法犯罪,在主观上,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所谓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但是,有人将“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理解为“一旦群成员违法违规,就要追究群主的法律责任”,这其实是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错误理解。
管理责任并非是“让群主也要承担群成员违法违规的责任”。在微信群等互联网群组中不只有群主一个责任主体,是群主、参与人(发言人)、网络平台提供商、相关主管部门等4个主体共同参与。
如让群主一人负担所有人的责任,甚至把管理部门等的责任都归到群主身上,这既不客观,也没有法律依据。实际上,个人的责任还是个人承担,群主要承担法律责任也是因为群主自己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所谓“谁建群谁负责”,应该是谁建群谁负相应的责任,而不是全部的责任,更不是一个责任主体转移自己责任的“出口”。
法律依据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9条规定,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为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进行群组管理提供必要功能权限。
微信群规章制度
群规:
不得发表反社会,反国家,反人民的言论,违者T出群
不得擅自打广告,不得欺诈他人,违者T出群
不得随意更改群名称
不得散布谣言
不得刷无意义的或文字
每个人进群后将自己的名称更改为规定格式
不得在群中进行红包活动
不得在群中进行游戏
不向外界透露群内的任何信息
回答拓展:微信群属于互联网群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平台。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包括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
第三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四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应当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第五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与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为其提供信息发布服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七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互联网群组的性质类别、成员规模、活跃程度等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并向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依法规范群组信息传播秩序。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根据信用等级提供相应服务。
第八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自身服务规模和管理能力,合理设定群组成员人数和个人建立群数、参加群数上限。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设置和显示唯一群组识别编码,对成员达到一定规模的群组要设置群信息页面,注明群组名称、人数、类别等基本信息。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群组规模类别,分级审核群组建立者真实身份、信用等级等建群资质,完善建群、入群等审核验证功能,并标注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及成员群内身份信息。
第九条?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为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进行群组管理提供必要功能权限。
第十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十一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互联网群组,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依法依约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等管理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法违约情节严重的群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纳入黑名单,限制群组服务功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应当接受社会公众和行业组织的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设置便捷举报入口,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指导推动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制定行业公约,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
第十三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规定留存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第十四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2017年10月8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企业微信建群违法吗
视情况而定:
1、企业微信建群并不违法。微信建群群主对成员的聊天、传播的言论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2、目前,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单位不能建微信群。但不论是单位建的微信群,还是朋友、同学、社区建的微信群,都必须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3、如果用于违法犯罪,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4、企业微信建群并不违法。我们现在建群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普通建群,一种是企业微信建群。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2、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3、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法律依据: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平台。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包括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
好了,今天关于关于微信群管理的法律法规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对关于微信群管理的法律法规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希望这个话题关于微信群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