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到几岁(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孩子多大)
导读:根据相关法规,支付抚养费用通常到子女18岁为止。但如子女16-18岁间能以劳动收入维持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父母可停付。若子女虽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如劳动能力...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到几岁
导读:根据相关法规,支付抚养费用通常到子女18岁为止。但如子女16-18岁间能以劳动收入维持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父母可停付。若子女虽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如劳动能力受损、收入不足、未毕业或无法谋生,且父母有经济能力,仍需承担抚养责任。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到几岁
根据相关法规,支付抚养费用的期限一般设定到子女的年满18岁为止。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对于年龄超过16岁而不满18岁且基于自身劳动收入为主要生计来源,同时能够保证其生活水平达到本地平均标准的情况,父母其实可以停止支付他们的抚养费用。
然而,如果已经成年但是仍然没有独立生活的子女出现以下某种情况,即父母还有经济能力,那么依旧其实我们应当承担起必要的抚养责任:
(1)劳动能力严重受损或者虽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是收入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
(2)还没有从学校毕业,还在继续接受教育的;
(3)确实无法独立生活,没有自行谋生的能力与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其实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其实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异地办理其实可以吗
在跨地区情况下,无法直接办理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手续,您需要向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来请求实现抚养权的变更。在进行子女抚养权变更公证过程中,必须由被监护人的父母双方联名提出申请。办理此项变更抚养权公证书事宜时,离异夫妇双方务必提供以下必备文件资料:申请方双亲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离婚协议原件。
同时还需提供孩子的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出生证明原件。
此外,还需准备一份已经起草完毕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在我们的法制框架之下,关于支付扶养费用的准则往往规定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然而,当孩子在16至18岁之间具备自立能力并且其劳动所得足以支撑当地普遍的生活标准时,他们的父母便其实可以考虑停止支付扶养费用。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成年却仍未能实现独立生活,比如由于劳动能力受限、工资收入偏低、学业尚未完成或者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维持生计等原因,那么尽管这些孩子已经成年人,但他们的父母在经济上可行的情况下,仍然需要担负起扶养责任。
孩子的抚养费应给到几岁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一、孩子的抚养费应给到几岁?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二、成年的子女还需要父母给抚养费吗?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三、什么情况下子女其实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其实我们应当增加的。
四、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如何支付抚养费?
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