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样让自己利益最大化(离婚怎样才能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导读:为了最大化利益,可尝试以下方法:抓住对方在婚姻中的过错,如重婚、家暴、虐待或遗弃,这些都可作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力证据。同时,证明自己在家庭中的巨大贡献...
离婚怎样让自己利益最大化
导读:为了最大化利益,可尝试以下方法:抓住对方在婚姻中的过错,如重婚、家暴、虐待或遗弃,这些都可作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力证据。同时,证明自己在家庭中的巨大贡献和辛劳也很重要。特别是作为女性或照顾儿童的一方,更可能获得更多财产分配。一、离婚怎样让自己利益最大化
为了实现最大化的利益获取,我们其实可以尝试以下几种途径:
首先就是要抓住对方在婚姻生活中的过错点,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甚至遗弃,这其中任何一项指控都能成为我们有力的证据,使我们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其次,我们还应该证明自己为这个家庭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和付出的辛劳。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如果您是女性的话,或者负责照顾儿童的一方,那么您更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财产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怎么在网上申请
以下是您在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时所需的具体步骤:
1.请登陆离婚申请的官方网站,打开相应页面以获取更多信息;
2.在网站提供的众多业务中,找到您想要办理的离婚业务,然后输入您的真实姓名以及其他必要信息以进行备注;
3.请将与离婚申请相关的各种重要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户口簿等的照片按照规定上传至指定区域,同时须详细描述离婚的起因、过程及现状等情况;
4.在完成上述所有步骤之后,您需要点击提交认证按钮,静待审核部门通过并安排面谈的时间;
5.根据各个地区的不同法律规定,有些地区可能无法实现网上在线申请,那么这时您则需按图索骥,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线下现场办理。对于那些想通过网络方式申请离婚的用户,需要知道自民法典实施以来,您需要先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并且还需要度过为期三十日的冷静期后才能正式进入办理阶段。当您正在进行网上申请的时候,同样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和户口本)、结婚证书以及由你们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在冷静期结束后,为了确保离婚手续的合法性,男女双方必须到各自提出申请的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这个环节中,负责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员会对您提交的各项证件、申请书以及离婚协议书进行严格的审查核实,若您的条件符合离婚的相关要求,他们将会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并发放离婚证。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完毕并认定您的离婚申请具备合法且合理的性质后,他们将会为您办理离婚手续,并向您颁发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其实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女方离婚时怎么给自己争取最大利益
一、女方怀孕期间不允许男方提离婚;二、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判给女方抚养;三、男方有重大过错,离婚时女方其实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四、全职太太离婚时其实可以多分财产、请求经济补偿;五、男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可能分不到财产。我们在离婚案件中,经常遇见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女性当事人。
她们担心离婚了要不到孩子抚养权,担心做全职太太老公在外面乱来,想离婚又怕缺乏生活保障……对于这些顾虑,《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我们该如何争取属于自己的利益?
一、女方怀孕期间不允许男方提离婚
《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很多女人为了生养小孩会主动辞去工作,这时她们是没有收入的。
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可能会让女方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中,加大她们的压力。
此外离婚又是一件耗费心力的事,在此过程中,势必会对女性造成一定精神冲击,甚至影响子女的发育。
但这个条款只限制男方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二、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判给女方抚养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仍处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是会判给母亲的。
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三、男方有重大过错,离婚时女方其实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丈夫是过错方,根据以前《婚姻法》的规定,只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无过错方妻子才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但《民法典》新增了一项兜底条款: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就是说,如果出现丈夫婚内出轨或者与他人非婚生子等情形,被法院认定为重大过错了,妻子同样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从而在法律上扩大了损害赔偿的范围。
四、全职太太离婚时其实可以多分财产、请求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婚姻关系中,女性通常是家庭生活中贡献较多的一方,照料老人、抚育子女等等。
对家庭投入较多的时间、精力,势必使女性的自我发展受到限制,经济收入减少,甚至没有收入。
因此在离婚时,法律会给予女性一定的倾斜和照顾,也是符合公平原则的。
五、男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可能分不到财产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其实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往《婚姻法》要求这些情形必须发生在离婚过程中,才能让行为人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但是《民法典》去掉了这一时间限制,只要是在婚内男方有这些侵害女方财产权益的行为,离婚时都应少分或者不分。
此外注意其实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者伪造债务侵犯的那一部分财产,不包括其他的夫妻共同财产。
有时候,有些女性当事人为了尽快离婚,甘愿放弃大部分财产,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通过法律程序,我们其实可以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离婚案件涉及取证、诉讼谈判等一系列问题,有不懂的地方其实可以和我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