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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导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涉及重婚、与第三者同居、对配偶或家属施暴、虐待或遗弃等严重不当行为时,无论过错在哪一方,无过错方均有权向对方索赔。这种...

导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涉及重婚、与第三者同居、对配偶或家属施暴、虐待或遗弃等严重不当行为时,无论过错...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导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涉及重婚、与第三者同居、对配偶或家属施暴、虐待或遗弃等严重不当行为时,无论过错在哪一方,无过错方均有权向对方索赔。这种规定旨在保护弱势方的权益,维护婚姻的公正和秩序。

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在我国颁布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无过错方均应享有权利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一)当事人存在重婚行为;

(二)当事人与第三者共同居住生活;

(三)当事人曾对其配偶或家属实施家庭暴力;

(四)当事人曾对其配偶或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或者遗弃;

以及(五)当事人有其他严重不当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应该要多少

通常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额度为人民币五万元;

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对于严重程度的精神伤害,其所应支付的抚慰金金额将被划分为五级,分别为人民币五万元、四万元、三万元、两万元以及一万元。而对于普通程度的精神伤害,抚慰金的赔偿额则应相应地以人民币八千元、六千元、四千元以及两千元作为四个不同的级别分类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对于婚姻关系中出现的诸如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对共同生活伴侣及家庭成员实施暴力虐待以及长期忽视漠视等严重且不道德的行为,都有明文规定。无论双方在行为的错误程度上如何区别,非过错方皆可依法主张对其进行赔偿。这一法规制定的初衷,在于为受损害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维护家庭生活的正当性和稳定性,珍视每一位婚姻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精神损害条件是什么

离婚精神损害条件是包括有法定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以及一方有主观过错。如果是夫妻离婚的时候,一方请求离婚损害的赔偿的,此时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才能请求另一方向自己支付相应的离婚损害的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件,缺一不可:

1、须有法定违法行为

配偶一方实施了违背《民法典》的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2、须有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即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是有过错的配偶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致使离婚,造成过错方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

3、须有因果关系

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并造成无过错方配偶遭受精神损害的直接原因。

4、须有主观过错

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过错而言,一般过失是不能构成的,只有在重大过失和故意的情况下方可构成。而这里的重大过失是指,侵权人违反夫妻间基本的注意义务,即侵权人完全其实可以预料到自己的行为将夫妻关系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而怠于注意并不为相当准备。配偶一方由于一时疏忽之轻过失所造成的侵权行为,因其违法性不高,基于家庭和谐之考虑,尚属“情有可原”,应认为不得请求损害赔偿为宜。

二、离婚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怎么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侵权人心理状态不同,对受害人产生的精神损害程度亦不同。一般来说,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害使受害人产生的怨恨深,精神损害严重;一般或轻微过失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则相对要轻,而且也易于抚平。正因为如此,在确定精神损失费的数额时,必须将侵害人的主观过错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二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

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包括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持续的时间,等等。如侵权行为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持续时间长等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就重。侵权情节不同,反映出侵权人主观恶性程度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使之成为确定精神损失费多少的另一重要因素。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千差万别。在有些情况下,尽管侵权情节较为严重,但由此造成的后果却相当轻微,由法院责令侵权人赔礼道歉即可消除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而对于那些毁人容貌,使人丧失视觉、听觉等器官功能或致人死亡者,其给受害人带来的精神损害就难以抚平,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失费数额时,不能无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一般来说,以营利为目的侵害他人人格权者,行为人往往从侵权行为中获有利益,具有较好的赔偿能力。因此,对于这类侵权行为,根据其获利情况而增大赔偿金额,有利于从经济上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更好地慰抚受害者。在其他情况下,则要考察行为人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良好,其实可以适当判令多陪;反之则酌情予以减少。

五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影响

法律制度离不开其所处的社会物质环境。人总是生活在具体的物质环境之中的经济人,所处环境不同,所需经济条件也不同。身处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消费观念、价格水平比一般地区要高,其所需的精神损失费的数额其实我们应当相应提高,否则,难以体现精神损害赔偿的慰抚与惩戒功能。

一般来说,在夫妻双方结束婚姻关系时,并不会涉及到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支付问题。任何想要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公民,都必须要要拿出实际的证据证明配偶存在重婚等违法现象,若是没有证据的,那么此类赔偿金即使提出支付请求也是不能获得的。

在夫妻关系缔结之后,是会出现种种原因导致夫妻关系无法存续的,此时夫妻之间是其实可以自由的选择离婚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法定的过错情形导致夫妻离婚的,此时无过错的一方,也是其实可以在合理的法定的范围内,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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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

答: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1)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2)过错方实施了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3)这种过错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4)另一方没有过错。 现在结婚容易,但是离婚确是很困难的,而且离婚也更复杂,其中有很多人不知道离婚是有精神损害赔偿的,大家只知道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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