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尽赡养义务(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导读:赡养责任未履行者未必自动丧失继承权,但存在五种情况将导致丧失:蓄意杀害被继承人、为遗产犯罪、长期恶劣虐待、篡改遗嘱情节严重以及欺诈逼迫订立、修改遗嘱。这些...
未尽赡养义务
导读:赡养责任未履行者未必自动丧失继承权,但存在五种情况将导致丧失:蓄意杀害被继承人、为遗产犯罪、长期恶劣虐待、篡改遗嘱情节严重以及欺诈逼迫订立、修改遗嘱。这些行为将剥夺其法定继承资格。一、未尽赡养义务,是否仍有继承权
未能充分承担赡养责任者并不必然享有法定继承权利。
然而,若有以下情形出现于未能充分承担赡养责任者身上,他们将失去继承权:
(一)蓄意谋害被继承人;
(二)为了继承遗产不惜谋杀他人,包括其他继承人在内;
(三)抛弃被继承人不管不顾,或对被继承人施加残忍虐待且情节恶劣;
(四)伪造、篡改、隐匿遗嘱内容或烧毁遗嘱副本,其情节严重者;
(五)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法,强迫或阻碍被继承人设立、修改或撤销遗嘱,情节严重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未尽赡养义务能否分得遗产继承
对于一些不愿意承担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们来说,如果他们具备相应的赡养能力而却依然选择避让这项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的时候,这些继承人们将会被限制分配甚至被剥夺继承权。因此,对于不遵守赡养职责的人说,他们其实是很有可能无法获得财产继承的。那些具有经济承受能力的成年人子女们,不论其性别、婚姻状况如何,只要其父母进入到晚年阶段,需要得到照顾和支持,他们就应该依法尽全力去履行这一赡养义务,直到父母去世为止。当子女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出现时,那些失去劳动力或者生活条件较差的父母就有权要求自己的孩子支付赡养费用。对于那些坚决拒绝履行这一责任的人来说,他们将能够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严重者更将面临刑事指控和制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其实我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其实我们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其实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其实我们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其实可以不均等。
对于那些未能尽到赡养义务的人士而言,他们的继承权并不必然会自动丧失,然而在以下五种特定情形下,他们的法定继承资格将会被剥夺:故意谋杀被继承人、为了争夺财产而实施犯罪活动、长时间且恶劣地虐待被继承人、严重篡改遗嘱内容以及通过欺骗和强迫手段来制定或修改遗嘱。以上这些行为都将导致他们失去法定继承的权利。
未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如果是继子女死亡,要继承的是继子女的遗产:继母没有对该继子女尽抚养义务,就没有对该继子女的遗产的继承权。但如果是她丈夫死亡,要继承的是她丈夫的遗产:只要他们领了结婚证,她就有对丈夫遗产的继承权,这与她是否对继子女尽了抚养义务无关。虽说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但实际中,也是有子女不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律图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未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未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答案是肯定的。
1、首先需要明确享有继承权的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民法典》(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2、从以上其实可以知道,尽赡养义务不是享有继承权的必要条件,换句话说,未尽赡养义务也享有继承权。
二、未尽赡养义务其实可以少分遗产吗
未尽赡养义务其实可以少分遗产吗?答案是肯定的,而且需要强调的是,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具体的分析见下文: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其实我们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其实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其实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其实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2、在特殊情况下,也其实可以多分或少分: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其实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其实可以多分。
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其实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其实可以多分,而不是其实我们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对于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的,就丧失了继承权。但是,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话,那么在分割遗产的时候,其实是能少分遗产的。这便是对“未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相关知识您其实可以咨询律图眉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