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推翻遗嘱(什么情况可以推翻遗嘱)
导读:遗嘱效力可依法挑战的条件包括:遗嘱人因精神疾病或其他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遗嘱非遗嘱人真实意愿表示,系他人伪造或篡改;自然人有权设立遗嘱处置个人财产,不限于...
什么情况下可以推翻遗嘱
导读:遗嘱效力可依法挑战的条件包括:遗嘱人因精神疾病或其他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遗嘱非遗嘱人真实意愿表示,系他人伪造或篡改;自然人有权设立遗嘱处置个人财产,不限于法定继承人,可赠予国家、集体及特定组织和个人。一、什么情况下其实可以推翻遗嘱
若遗嘱存在下列状况,则可经由法律手段予以推翻:
首先,若遗嘱人生前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其丧失了自我行为能力;
其次,遗嘱的内容如果不是遗嘱人真正、真诚地表达出的意愿;
第三,遗嘱系他人恶意伪造或故意篡改而成。
对于自然人而言,他们有权利通过设立遗嘱来处置自己的个人财产,包括赠予给国家、集体以及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外的组织和个体。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遗嘱的有效性是其实可以受到质疑和挑战的。这些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首先,遗嘱人由于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原因而导致其丧失了行为能力;其次,如果遗嘱并非遗嘱本人的真实意思表达,而是由其他人所伪造或者篡改;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每一个自然人都有权利自由地设立遗嘱来处理自己的个人财产,并不仅仅局限于法定继承人之内,还其实可以将遗产赠送给国家、集体以及特定的组织和个人。
哪种情况能推翻遗嘱2024
1、违反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的遗嘱;2、遗嘱处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无权处分的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3、伪造的遗嘱;4、遗嘱被篡改;5、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的遗嘱无效。一、哪种情况能推翻遗嘱
能推翻遗嘱的情形有:
1、违反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的遗嘱;
2、遗嘱处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无权处分的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伪造的遗嘱。伪造的遗嘱不是由继承人订立的,根本不能反映其真实意,这样的遗嘱显然是无效的;
4、遗嘱被篡改。遗嘱被篡改的,仅篡改的内容无效,因为只有这部分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而其他部分是遗嘱人自己意思的记录,所以应该仍然有效;
5、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的遗嘱无效。比如,婚姻不忠的一方立遗嘱将其财产处分给情人。因这种遗嘱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公序良俗,应被认定为无效。再比如,立遗嘱人表明,哪个儿子给生下孙子,将来哪个儿子就继承财产,这样的遗嘱也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一定要公证才有效吗?
遗嘱不是必须进行公证才生效。经过公证的遗嘱叫做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并不是唯一有效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只是具有最高的效力。
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其实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