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离婚财产怎么判(被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导读:看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均分割的,因家暴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家庭暴力离婚财产怎么判
导读:看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均分割的,因家暴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一、家庭暴力离婚财产怎么判
看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均分割的,因家暴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家庭暴力离婚怎么解决
关于家庭暴力行为所引发的离婚问题,存在着两个主要解决途径:
首先,其实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这意味着若夫妻双方均赞同离婚方案且能够在相互尊重与理解的基础上达成详细的离婚协议书,便可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其次,如若出现某一方不愿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对财产分配、子女监护权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情况时,其实可以考虑启动诉讼程序离婚。在此过程中,家暴行为被视为是衡量夫妻情感是否彻底破裂的关键因素之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需严格审查确认夫妻双方明确表示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愿,并就子女扶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议题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登记与发放离婚证的操作。
然而,如若存在中应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的请求,该情况可交由相关组织予以协调解决或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涉及到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优先进行调解工作以期修复矛盾,但如若确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且经调解无果的话,则其实我们应当判定离婚成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具体情况尚需依照相关法律和道德标准作出判断。一般而言,个人财产享有完全自主权,夫妻共有财产应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配。但若因家庭暴力而引发婚姻破裂,无过错方将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以下具体条件中任何一种造成离婚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均有权提出相应的损害赔偿要求:(一)存在重婚行为;(二)夫妻一方与其他人长期同居;(三)出现了以暴力为手段的虐待或伤害家庭成员的行为。
家庭内如何判定家庭暴力
1、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是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内的亲属,一般应具有亲属关系和共同生活两个特征。2、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3、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客观上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其实在我国,有很多一部分人对于家暴的具体情形并不是很清楚,认为家暴就是针对夫妻关系当中的一些身体上的伤害来说的。其实家暴不仅发生在夫妻关系当中,有时候对其他家庭成员构成了家暴行为的话,是完全其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日常生活中如何判定家庭暴力?
一、家庭内如何判定家庭暴力?
1、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是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内的亲属,一般应具有亲属关系和共同生活两个特征。如父母子女关系、夫妻关系。这里的亲属关系不仅仅是指依靠婚姻和血缘维系的亲属关系,还包括依法律关系形成的亲属关系,如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兄弟姐妹关系等。在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传统的家庭暴力往往是认为具有配偶关系的男性对女性的施暴。当然,这在家庭暴力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但事实上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还包括老人、儿童以及女性对男性的施暴,这也越来越为社会所重视。
2、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
实践证明,家庭暴力具有手段的残酷性,情节的恶劣性,后果的严重性,时间的连续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家庭暴力仅以故意为条件。
3、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客观上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并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客观上须具备两个方面:
一是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暴力行为。
二是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日常生活中偶尔的打闹、争吵不能理解为家庭暴力。
4、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具体为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和身体权。
身体权是家庭成员维护其身体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其中包括性权利。健康权是家庭成员维持其人体各种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转,不受生理和心理侵害的权利。生命权是以家庭成员的生命安全的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自由权是家庭成员在法律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权利。
现实生活中各种类型的家庭暴力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间存在难以割断的内在联系:
首先,在对身体的暴力中可包含对性的暴力,而对身体的暴力无疑会引发精神折磨和心灵伤害,于是引发间接的精神暴力;
其次,对性的暴力既是对被害者的身体暴力,也是精神暴力;
二、 家庭暴力如何判刑?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搅动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 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不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家庭暴力的主体不只针对夫妻双方,也针对其他家庭成员,并且实施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家庭暴力不仅针对身体上,也针对精神上,还包括性暴力。在遇到家庭暴力以后,如果当事人不进行报案,法院是不予处理的,家庭暴力属于自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