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可以放弃吗(主动放弃探视权是否可行)
导读:探视权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益和义务,不能随意放弃。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行使方式和时间,如无法达成协议,需由人民法院裁决。若父亲探望对子女身心健...
探视权可以放弃吗
导读:探视权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益和义务,不能随意放弃。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行使方式和时间,如无法达成协议,需由人民法院裁决。若父亲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法院可暂时终止探望权,原因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即便离婚协议中有放弃探视权的条款,也可能被法院判定为无效。阻止探望应通过法院法定程序解决,不能简单放弃权利。一、探视权其实可以放弃吗
关于不能放弃探视权的问题,实际上,这种权利乃是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承担养育孩子责任的父亲或者母亲所享有的法定权益,也可视作一种法定的义务。因此,此项权利并不能够轻易地自行放弃。当然,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还是有机会通过友好协商,就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具体时间达成共识,形成协议。
然而,若是无法达成协议,那么便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若经查证,父亲的探望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那么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暂时终止其探望权,但是当终止原因消除以后,探望权应立即恢复。尽管有些人持有不同看法,认为其实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放弃探视权,但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做法并不被广泛认可。即便在离婚协议中确实包含了有关放弃探视权的条款,这样的协议也很可能会被法院判定为无效。如果某一方想要阻止对方探望子女,唯一合法的途径便是通过法院的法定程序来解决,而非简单地通过协议来放弃这项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其实我们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其实可以带走孩子住几天吗
,探视孩子的权利人未必有权直接向对方要求带走孩子。若双方在先前并未就此达成共识,而在享有探视权的人士探望子女之后,拒绝将孩子归还另一方,那么该方有权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向法院提出强制申请的方式,强制行使探视权的人士按照法院判决,将孩子送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那些无视已生效判决书中涉及到的子女抚养义务的一方,另一方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申请,请求法院对此类行为予以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其实我们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其实可以由人斗迹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关于不能放弃探视权的问题,实际上,这种权利乃是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承担养育孩子责任的父亲或者母亲所享有的法定权益,也可视作一种法定的义务。因此,此项权利并不能够轻易地自行放弃。当然,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还是有机会通过友好协商,就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具体时间达成共识,形成协议。
然而,若是无法达成协议,那么便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若经查证,父亲的探望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那么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暂时终止其探望权,但是当终止原因消除以后,探望权应立即恢复。尽管有些人持有不同看法,认为其实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放弃探视权,但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做法并不被广泛认可。即便在离婚协议中确实包含了有关放弃探视权的条款,这样的协议也很可能会被法院判定为无效。如果某一方想要阻止对方探望子女,唯一合法的途径便是通过法院的法定程序来解决,而非简单地通过协议来放弃这项权利。
离婚可以放弃探视权吗
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其实可以放弃自己的探视权,探视权在亲权的范围内,属于亲权的一种,不能随意的处分。当事人在行使探视权时,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其实可以终止探视权。一、离婚其实可以放弃探视权吗?
其实可以放弃探视权。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其实我们应当恢复探望。
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父或母特有的权利,是一种延伸的亲权,不能自由处分。探望权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父或母亲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从这个角度看,放弃探望权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使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放弃探望权的,仍享有要求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一方不让探望,另一方以要求探望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受理。
二、探视权可不其实可以强制执行?
探视权不能强制执行,最高院探望权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强制执行的。
实现探望权的方式:
1、通过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实现申请方的探望权。
2、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思想说服教育,使被执行人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动履行探望义务,使申请执行人实现探望权,这是实现探望权的最主要方式。
3、由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学校、幼儿园或住所地居委会协助完成探望权执行,实现申请执行方的探望权利。
4、通过对被执行人适用强制措施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探望权。
5、探望权强制执行案件因申请执行人行使变更监护人诉讼权利而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变更监护人的判决生效,得以终结执行。
离婚之后其实可以放弃自己的探视权,探视权是不其实可以强制执行的,父母离婚之后没有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探视权人行使探视权时,不用争得抚养权人的同意,行使探视权的行为,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