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看孩子终止时间是多长(探视权时间一般是多长,法律如何规定)
导读:离婚探视权法律规定:法院通常按月安排单双周探视,可给予额外时间。若一方行为危害孩子身心健康或孩子不愿探望,可申请暂停。中止条件包括:探望对孩子有威胁,或原...
离婚后看孩子终止时间是多长
导读:离婚探视权法律规定:法院通常按月安排单双周探视,可给予额外时间。若一方行为危害孩子身心健康或孩子不愿探望,可申请暂停。中止条件包括:探望对孩子有威胁,或原中止原因消除。当事人可申请中止或恢复探望权,法院会根据情况作出裁定或通知。一、离婚后看孩子终止时间是多长
有关离婚探视权时间方面的法律规定主要包含如下几个要点:首先,在确定探视权的时间安排时,通常情况下法院将判决另一方在每月的单周或双周内指定的某一天享有探视权,当然,也有可能被赋予一到两天的额外探视时间;其次,若另一方在行使探视权期间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明显不良影响,或者是对于年满十周岁但仍处于未成年阶段的儿童,他们明确表达出不希望被另一方探视的意愿,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其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暂时终止另一方的探视权。关于探视权的中止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当父母亲在探望子女的过程中,其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构成了威胁,那么法院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中止该父母亲的探望权;第二,当导致中止探望的原因消除之后,父母亲应有权要求恢复探望权。具体而言,法律对此做出了详细规定:首先,当当事人在执行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提出中止行使探望权的请求时,法院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如认为确实存在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必要,则应依法作出相应的裁定;其次,当导致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之后,法院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行使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其实我们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看孩子需要经过对方同意吗
关于未履行抚养职责之一方在探视子女时,并不需要事先征得对方同意,然而,理应提前将此安排告知对方。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当权利人依法行使探望权时,义务人不得予以阻碍,并且负有积极协助之责。若受阻于行使该权利,则可寻求法律援助,请求法院对此作出公正裁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其实我们应当恢复探望。
有关离婚探视权时间方面的法律规定主要包含如下几个要点:首先,在确定探视权的时间安排时,通常情况下法院将判决另一方在每月的单周或双周内指定的某一天享有探视权,当然,也有可能被赋予一到两天的额外探视时间;其次,若另一方在行使探视权期间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明显不良影响,或者是对于年满十周岁但仍处于未成年阶段的儿童,他们明确表达出不希望被另一方探视的意愿,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其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暂时终止另一方的探视权。关于探视权的中止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当父母亲在探望子女的过程中,其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构成了威胁,那么法院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中止该父母亲的探望权;第二,当导致中止探望的原因消除之后,父母亲应有权要求恢复探望权。具体而言,法律对此做出了详细规定:首先,当当事人在执行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提出中止行使探望权的请求时,法院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如认为确实存在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必要,则应依法作出相应的裁定;其次,当导致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之后,法院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行使探望权。
如何终止前妻的孩子的继承权
公民其实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终止前妻孩子的继承权,并其实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其实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其实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不想立遗嘱,还其实可以在生前将房产变卖或赠与他人。我们知道,我国法律赋予了亲生子女等亲属继承权,在某些情况下其实可以顺位继承相关遗产。但是对于前妻或前夫孩子的继承权的规定却不很清楚。那么,如何终止前妻的孩子的继承权?为此,律图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终止前妻的孩子的继承权
公民其实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终止前妻孩子的继承权,并其实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其实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其实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不想立遗嘱,还其实可以在生前将房产变卖或赠与他人。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其实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其实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其实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其实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其实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如何终止前妻的孩子的继承权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结来说,我们其实可以通过立遗嘱或生前赠与相关财产给其他人的方法避免前妻孩子继承自己的遗产。但是,虽然这是合法的,但在情理上确实欠妥。所以对于财产继承问题还需要慎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