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的各种情况有哪些(民法典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医疗事故中常见到的疏忽行为包括:擅自离开岗位或将急症、重症患者搁置不顾导致延误治疗时机;遇复杂疑难病情,未向上级医生请求援助或拒绝遵循其指示自行处理;手术过程中...
医疗事故中常见到的疏忽行为包括:擅自离开岗位或将急症、重症患者搁置不顾导致延误治疗时机;遇复杂疑难病情,未向上级医生请求...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医疗损害责任的各种情况有哪些
医疗事故中常见到的疏忽行为包括:擅自离开岗位或将急症、重症患者搁置不顾导致延误治疗时机;遇复杂疑难病情,未向上级医生请求援助或拒绝遵循其指示自行处理;手术过程中出现开错部位、取走错误器官、遗漏异物于病人体内等失误;麻醉方法选用不当、部位错误、药物剂量过大,以及麻醉期间未能及时发现病情变化;滥用毒麻限剧药物无视医疗原则等情况。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第六条医疗机构其实我们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第七条医疗机构其实我们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