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哪些途径可供选择(想离婚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导读:离婚途径分为自愿协调和强制司法两种:自愿离婚需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问题达成共识,经婚姻登记机构审核后领取离婚证;强制离婚则适用于一方坚持...
离婚有哪些途径可供选择
导读:离婚途径分为自愿协调和强制司法两种:自愿离婚需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问题达成共识,经婚姻登记机构审核后领取离婚证;强制离婚则适用于一方坚持离婚或双方均愿离但无法协商,由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审理并裁决离婚事宜。一、离婚有哪些途径可供选择
离婚途径主要分为两大类型:
(1)自愿协调方式离婚:
即在夫妻双方都确认放弃婚姻的前提下,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性的共识,然后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相应的申请,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之后,发放正式的离婚证书;
(2)强制司法程序离婚:
若夫妻任意一方有意愿结束婚姻关系,但另一方却不认可,或者尽管双方均有意愿离婚,但是针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事宜始终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其中一位配偶其实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至此,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此来确定最终离婚的结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有哪些途径和方法
关于离婚手续的履行方式,现有两种主要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若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并签署了相关文书,便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完成离婚登记程序,在经过一定时间的冷静思考之后,有望领取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证书。
其次,若未能通过和平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则可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即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待法院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后,该判决将正式生效,从而实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其实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途径主要分为两大类型:
(1)自愿协调方式离婚:
即在夫妻双方都确认放弃婚姻的前提下,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性的共识,然后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相应的申请,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之后,发放正式的离婚证书;
(2)强制司法程序离婚:
若夫妻任意一方有意愿结束婚姻关系,但另一方却不认可,或者尽管双方均有意愿离婚,但是针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事宜始终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其中一位配偶其实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至此,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此来确定最终离婚的结果。
如何选择离婚的途径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其他原因,而进行上诉。
想离婚,可是怎么离呢?离婚有几种,我该选择哪一种?没错,离婚一般有两种途径,可是哪种离婚的途径又最适合您呢?在离婚的两种途径中,哪一种是最省事省力的,哪一种又是能尽快解决财产纠纷的?我国的离婚途径有下列几种:1、协议离婚;2、诉讼离婚。下面就详细为您介绍在我国离婚的途径。
一、离婚的途径之——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也就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但是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当地民政局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男女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就其实可以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的途径之——诉讼离婚去法院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途径。
三、在离婚的两种途径中您该如何选择?
1、“好离好散”选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两个人都想离,并且对孩子归谁、财产分配问题都没有意见的,就直接选择协议离婚。去当地民政局登记离婚就其实可以。这种离婚途径由于程序简单,因此相对的省时省力一些。
2、有争议?选诉讼离婚去法院离婚。男女双方,一个想离一个不想离、财产分配有争议或者孩子抚养权有争执的,就直接选择诉讼离婚。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就其实可以。这种离婚途径针对的是在离婚问题上有纠纷的夫妻,因此有这类纠纷的选择诉讼离婚,能够更好地达到离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