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内与他人同居怀孕是否构成犯罪(婚内与别人怀孕是重婚罪吗)
导读:婚姻期间妇女与他人育子可能涉重婚风险。认定重婚罪需考察四个要素:一是侵害一夫一妻制;二是行为人实施重婚行为,包括正式或事实婚姻;三是主体广泛,不论婚内或未...
女子婚内与他人同居怀孕是否构成犯罪
导读:婚姻期间妇女与他人育子可能涉重婚风险。认定重婚罪需考察四个要素:一是侵害一夫一妻制;二是行为人实施重婚行为,包括正式或事实婚姻;三是主体广泛,不论婚内或未婚人士明知对方已婚;四是主观上为直接故意。只有当行为完全符合这四点时,才构成重婚。否则,即使有子女,也不视为犯罪。一、女子婚内与他人同居怀孕是否构成犯罪
若妇女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此种行为存在被认定为重婚罪的风险。
考量重婚罪是否成立,需要考虑以下四个核心要素:
1.犯罪客体。
重婚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确立实施的一夫一妻制;
2.犯罪客观方面。
其具体表现形式则是行为人需实施了重婚行为,即已婚者与他人再度缔结婚姻或者明知对方已婚却依然与其成婚的行为。
这里所涉及到的婚姻范畴包含依法登记的正式婚姻以及事实上的婚姻,其中事实婚姻意指当事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共处;
3.犯罪主体。
此罪名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已有婚姻伴侣的人士,他们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其他异性成立婚姻关系,也包括那些未曾拥有合法婚姻伴侣的人士,但他们明确知晓对方已婚且仍然与其成婚;
4.犯罪主观方面。
其主观犯罪意图应为直接故意。
举例来说,符合条件的一方故意向另一方隐瞒事实真相,致使未婚一方陷入误解而与其缔结婚姻关系,或是自身虽然并未缔结婚姻关系,然而明知对方已结婚的情况下仍然与其成婚,这些情况均构成重婚罪行。
若女性在婚姻期内与他人生活并生育子女,假如其行为并不满足上述重婚罪的构成要件,那么该女性便不能认定为犯罪人。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女子婚内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孩子如何起诉
关于同居期间因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纷争的处理方式,父母亲均有权以自己的身份提出诉讼。具体而言,无论是性别相同或不同的伴侣同居生育子女,如若对子女的抚育权问题产生争议,首先应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可依法律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此作出裁判。在审判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基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对有关裁决做出公正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若妇女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此种行为存在被认定为重婚罪的风险。
考量重婚罪是否成立,需要考虑以下四个核心要素:
1.犯罪客体。
重婚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确立实施的一夫一妻制;
2.犯罪客观方面。
其具体表现形式则是行为人需实施了重婚行为,即已婚者与他人再度缔结婚姻或者明知对方已婚却依然与其成婚的行为。
这里所涉及到的婚姻范畴包含依法登记的正式婚姻以及事实上的婚姻,其中事实婚姻意指当事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共处;
3.犯罪主体。
此罪名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已有婚姻伴侣的人士,他们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其他异性成立婚姻关系,也包括那些未曾拥有合法婚姻伴侣的人士,但他们明确知晓对方已婚且仍然与其成婚;
4.犯罪主观方面。
其主观犯罪意图应为直接故意。
举例来说,符合条件的一方故意向另一方隐瞒事实真相,致使未婚一方陷入误解而与其缔结婚姻关系,或是自身虽然并未缔结婚姻关系,然而明知对方已结婚的情况下仍然与其成婚,这些情况均构成重婚罪行。
若女性在婚姻期内与他人生活并生育子女,假如其行为并不满足上述重婚罪的构成要件,那么该女性便不能认定为犯罪人。
妻子与他人怀孕重婚罪吗
当妻子与他人怀孕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在判断当事人是否存在重婚罪的行为后也是会确定当事人是否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或者是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当事人如果只是在婚后与他人生育了子女的情形则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的。一、妻子与他人怀孕重婚罪吗?
是否构成重婚,与女方是否怀孕是否生了孩子没有必然的联系。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请注意,是否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是关键。
二、犯罪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与同居区别方式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姘居。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婚姻法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规定。在适用这一禁止性规定时,其实我们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在婚后有做出重婚罪的行为后,当事人不仅其实可以与之办理离婚手续同时也是其实可以依法追究重婚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的,在依法追究重婚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时也是需要受害人搜集对方的重婚证据,然后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即可,必要时其实可以向对方索要一定的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