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关系是什么(依我国《继承法》规定,关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正确的选项是:A...)
导读:法定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一种继承方式,只有在被继承人未订立遗嘱或所订立的遗嘱无效的情形下才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分配原则等进行遗产...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关系是什么
导读:法定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一种继承方式,只有在被继承人未订立遗嘱或所订立的遗嘱无效的情形下才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分配原则等进行遗产的继承。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相对,又称无遗嘱继承,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进行继承的制度。一、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关系是什么
法定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一种继承方式,只有在被继承人未订立遗嘱或所订立的遗嘱无效的情形下才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分配原则等进行遗产的继承。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相对,又称无遗嘱继承,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进行继承的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
1.法律定义的区别明确指出,法定继承是指按照现行法律明文规定的继承人范畴以及继承顺位,并遵循相应的遗产分配原则所开展实施的继承过程;与此相对应的,遗嘱继承则是以被继承人在离世之前亲自订立的书面遗嘱为依据,由遗嘱中所指定的特定继承人继承其遗留下来的资产权益的形式。在此,需要注意的重要一点便是,法定继承是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继承范围和顺序来进行操作的;而遗嘱继承,从根本上讲,却是按照财产所有者生前所表达的意愿来进行资产传承的。
2.权益比例的差异之处在于,法定继承人的权益比例受到全体法定继承人状况和赡养扶助义务履行程度的直接影响,以此为准确定了每一位法定继承人最终其实可以获取的财产权益;相较之下,遗嘱继承人的权益分配比例却完全依赖于遗产拥有者在遗嘱中所做出的具体指示设定;
3.权益范围的归属,遗嘱继承人必须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之内的人群,但法定继承人并不一定都将自动成为遗嘱继承人,这也是两种继承方式之间较为明显的区别之一。因在遗嘱继承的过程中,根据财产拥有者生前的真实意愿,遗嘱继承人有可能仅是从法定继承人中选出的一个,也有可能是多个角色合并的群体。
至于究竟哪些法定继承人具备继承遗产的资格,这就需要参考遗嘱的具体约定内容来加以判断和确认了。
4.延续方式的特点,我国现行相关规定确立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对于某个具体公民的私人财产涉及到的遗产问题,若财产所有者在生前已经制定好有效的遗嘱,那么无论何种情形,都必须按照遗嘱继承的方式予以处理,而无法采用法定继承的途径完成遗产传承工作。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一种继承方式,只有在被继承人未订立遗嘱或所订立的遗嘱无效的情形下才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分配原则等进行遗产的继承。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相对,又称无遗嘱继承,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进行继承的制度。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关系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种继承方式是我国的现行民法典规定的较为常用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公民的个人财产的继承,如果已经立下了遗嘱,且该遗嘱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在发生继承的时候必须按照遗嘱继承。遗产的继承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目前的民法典也普遍采用这两种方式。那么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下面小编将为您作简单介绍。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何关系
一、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种继承方式是我国的现行民法典规定的较为常用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公民的个人财产的继承,如果已经立下了遗嘱,且该遗嘱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在发生继承的时候必须按照遗嘱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其实我们应当依法进行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处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二、除此之外,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如下:
1、法定继承指的是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以及继承分配原则来对遗产进行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在遗嘱中对遗产的继承。法定继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顺序内进行;另一方面,遗嘱继承是基于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根据全体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扶养情况确定,一般按同一顺序在继承人中平均分配;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由遗嘱中的财产所有人确定;
3、遗嘱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法定继承人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自然人的遗嘱继承中,还要依据遗产所有人的生前写下的遗嘱,遗嘱继承人其实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或者几个,哪些合法继承人将继承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法律规定
关于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可知,不管男女,都享有有平等的继承权。
同时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是直系亲属,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范围包括了死者的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要按照第一顺序先、第二顺序后的原则,即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进行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级继承人的情况下,才会由第二级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中所称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寄养子女和有被继承人扶养的继子女。本法所称父母,包括生身父母、养父母和有被继承人扶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就包括了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收养的以及被继承人扶养的几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内容的要求,按照遗嘱人作出遗嘱前的法律规定,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以及被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遗嘱继承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遗嘱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自然人立遗嘱,不需要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同意,只要以某种形式立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并且根据我的遗嘱,也其实可以变更或者撤销所立的遗嘱。
2、遗嘱中做出的决定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行为,是自然人在其死亡前对其个人财产的处分,它其实可以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立遗嘱人必须立一个直接的遗嘱,而不能采取行动。
简言之,法定是指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时,继承人按照继承顺序继承遗产。遗嘱继承,按照遗嘱,遗产给的谁,谁就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