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什么(未婚同居可以分割财产吗?)
导读:在财产分配时,应充分考虑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同时结合财产实际状况和双方过错程度,确保公平合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共有财产按普通共有财产处理,但同居前自愿赠与的...
未婚同居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什么
导读:在财产分配时,应充分考虑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同时结合财产实际状况和双方过错程度,确保公平合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共有财产按普通共有财产处理,但同居前自愿赠与的财物按赠与处理,短时间内索要的财物或导致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一、未婚同居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进行具体财产分配之际,必须充分顾及妇女与孩童的权益,同时还需兼顾财产的现实状况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据此来进行公平公正且合理妥当的分割。若在解除同居关系的过程中,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所获得的总收入及其购置之物,则需按照普通共有财产的规则来处理。但是,如果在同居生活开始之前,其中一方自愿赠与给另一方的物品,可参照赠与关系的处理方式;而对于其中一方向另一方索求的财物,若是在短时间内发生,或因其索要财物而导致对方生活产生困难,那么这些财物便其实可以酌情予以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未婚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关于未婚同居财产的分配问题,我们其实可以提供如下分滩方式:
若您与伴侣能在共同居住期内自行协商出一份公平合理的财产分配协议,那么这便是您们最理想的解决方案。
若协商无果,必须诉诸法律程序来进行财产分配的话,您需要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作为共有财产对待这些财产。
在此过程中,如果法院判定这种财产分割极为困难,或者可能导致财产贬值,那么他们将会对这些财产采取折价或拍卖的方式来进行处置,并将售得款项做各半划分。
请注意:
倘若各位在这段同居关系之中所付出的劳动和购买的财产属于一般的公共财产,那么这个阶段各位各自继承或获得的财产便成为各个人私有的财产。
值得指出的是,在工作和生活中所产生的债权和债务,都应根据共同债权和债务的原则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受理。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其实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其实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其实我们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其实我们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其实我们应当分担损失。
在进行具体财产分配之际,必须充分顾及妇女与孩童的权益,同时还需兼顾财产的现实状况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据此来进行公平公正且合理妥当的分割。若在解除同居关系的过程中,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所获得的总收入及其购置之物,则需按照普通共有财产的规则来处理。但是,如果在同居生活开始之前,其中一方自愿赠与给另一方的物品,可参照赠与关系的处理方式;而对于其中一方向另一方索求的财物,若是在短时间内发生,或因其索要财物而导致对方生活产生困难,那么这些财物便其实可以酌情予以返还。
同居财产分割
婚前一方父母买房,写自己子女一方名字的,属于个人财产,只有你一个名字的,那属于你个人财产,后来加了对方的名字,如果是修改合同的,房子是共有。在分割的时候其实可以取得一半的产。如果是婚后再房产证上改两个人名字的,那属于共同财产。非法同居与合法婚姻不同,因此不能用《民法典》来解决因同居而产生的财产纠纷,而应该用民法通则关于共有财产相关规定来解决。下面,律图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非法同居的财产分割问题。
一、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规定:
《民法典》第1054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二、非法同居财产分割:
随着改革开放,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变迁,道德意识的变化,非法同居现象比较普遍。非法同居往往会引发财产争议,因为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为了生活的方便很可能要单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甚至包括房屋和汽车等。
一旦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这些财产如何分配便成为十分刺手的问题。而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非法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根据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其实我们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我们应当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其实我们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综上,关于非法同居法律关系处理应有别于《民法典》,但又不能脱离《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财产处理上更倾向于属于共同财产,依法均分为宜。
三 、对于同居财产提出如下几点我们的建议:
1、双方其实可以在同居期间做个人财产约定。
2、对自己购买的物品留好相关的证据。
3、对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物品,最好双方有个相互的纪录。
4、在同居期间各自的父母朋友馈赠的物品最好让馈赠者写上“此物品专门赠给某某”的字样,并保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