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工伤怎么赔偿(没有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单位未缴工伤保险,工伤责任由单位承担。工伤赔偿包括治疗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
没有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单位未缴工伤保险,工伤责任由单位承担。工伤赔偿包括治疗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标准)、住院伙食补贴(按单位出差标准的70%给予)及异地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经证明和批准后由单位报销)。一、没有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有权依照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双倍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其次,若单位未为您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在此情况下,所有的工伤赔偿责任均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尽管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能够证明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仍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工伤赔偿准绳进行相应补偿:
首先是治疗费用(包括医治和护理等)。用于治疗工伤所需的一切花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贴。当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住院治疗时,其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的百分之七十给予住院伙食补贴。
最后是异地就医的交通及住宿费用。经过医疗机构开具证明,并得到经办机构的批准后,工伤员工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其所需的交通、住宿费用将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员工因公出差的标准予以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没有合同工伤是否能赔偿
若您并未签署劳动合同,但依然能提供如下证据以支持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事实上的劳务关系,那么仍其实可以尝试提交申请至相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
(1)工资单或工资记录、缴纳社保金的相关记录;
(2)公司为您出具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明确个人身份的文件;
(3)您在应聘过程中所填写的用人单位的招募"登记表"和"报名表"等招用资料;
(4)工作期间的考勤记录;
以及(5)其他与您同时在此单位工作过的同事提供的证人证言等等。
在这种实际存在的劳务关系中,您同样有权获得任何由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赋予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有权依照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双倍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其次,若单位未为您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在此情况下,所有的工伤赔偿责任均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尽管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能够证明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仍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工伤赔偿准绳进行相应补偿:
首先是治疗费用(包括医治和护理等)。用于治疗工伤所需的一切花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贴。当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住院治疗时,其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的百分之七十给予住院伙食补贴。
最后是异地就医的交通及住宿费用。经过医疗机构开具证明,并得到经办机构的批准后,工伤员工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其所需的交通、住宿费用将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员工因公出差的标准予以报销。
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工伤赔偿怎么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工伤赔偿应该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没有签劳动合同,就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在受到工伤之后,就不能够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了,只能有工作单位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但是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就其实可以鉴定工伤。一、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工伤赔偿怎么赔偿?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二、一般工伤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
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的时候往往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便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员工在受伤的时候,不能够申请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应该由用人承担所有的赔偿,劳动者仍然其实可以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而且用人单位不得以工商为有辞退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