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要孩子怎么办(女方不能生孩子 男方要离婚但女方不愿意怎么办?)
导读: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孩子抚养权归谁,不是女方说不要就不要的。即使法院判决孩子归男方,女方也需要支付抚养费...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要孩子怎么办
导读: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孩子抚养权归谁,不是女方说不要就不要的。即使法院判决孩子归男方,女方也需要支付抚养费。一、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要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孩子抚养权归谁,不是女方说不要就不要的。
即使法院判决孩子归男方,女方也需要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其实我们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其实可以要求赔偿吗
在面临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时,女方并不因男方主动提出离婚而有权向其索要任何形式的赔偿。
然而,若男方存在严重的不当行为,且女方并未犯下同等程度或更为严重的错误,那么女方则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在此种情况下,所谓的“重大过错”通常涵盖了与他方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即“重婚”)、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等恶劣行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起诉有用吗
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起诉是有用的,因为此时侵害了女方对于孩子的探望权,一般都是由女方和男方之间就探望权的形式问题协商处理,如果是协商不成的,此时其实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望权。一、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起诉有用吗?
女方是其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探视权的。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一些不利于子身心健康的,法院其实可以中止当事人的探视权的。
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的话,那么是其实可以直接找抚养孩子的一方协商,如果协商未果的话,那么就其实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恢复探望权,但如果当事人做了一些不利孩子成长的事,那么也是会中止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其实我们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望权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
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
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在男女双方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如果是一方当事人拥有孩子抚养权的话,另外一方当事人就像有孩子的探望权,如果是享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当事人拒绝配合探望权的行使的,那么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就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在胜诉之后不可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