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嫁出去什么时候赡养父母(女儿嫁出去什么时候赡养父母)
导读:我国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其实我们应当提前履行赡养。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
女儿嫁出去什么时候赡养父母
导读:我国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其实我们应当提前履行赡养。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一、女儿嫁出去什么时候赡养父母
我国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
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其实我们应当提前履行赡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女儿嫁出去其实可以回娘家自己上一个户口吗
在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法规中明文规定,妇女在出嫁之后,依然有权返回家乡自行设立个人户籍。此举不仅符合法律原则,更是考虑到个体权利与人伦情感双重价值所在。特别值得强调的是,任何有关户口变动的情况,无论是由于婚姻缔结、离婚解除、收养子女、寻获失踪亲属、分户或合户、长久失联及重新联系等等诸多因素所引起,都需火速前往户口登记部门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这是不容忽视的法定责任与义务。因此,倘若子女在出嫁后希望实现与其父母的户口分离并独立成为新户主,无疑是完全合法且可行的。但需注意的是,独立立户并非易事,通常需要满足一系列特定条件方可达成。具体而言,个人须已年满成年,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未与户主住居于同一地点,并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立住房。
此外,还应提供明确的门牌号码以便他人寻找。更为重要的是,整个过程还需获得乡镇政府、村自治组织及村民组长等相关管理机构的许可与认可,方能顺利完成分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其实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其实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出嫁女儿赡养父母吗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不因女儿出嫁而取消她的赡养义务。对于出嫁的女儿,很多人认为其没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同时也不用对父母进行赡养。那么,事实上真的如此吗?女儿出嫁后对父母就没有赡养的义务吗?律图小编搜集相关文章,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出嫁女儿赡养父母吗?
女儿出嫁后仍应赡养父母。我国的传统思想是养儿防老,重男轻女。尤其是农村中的老人,自己也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在老人遗产的继承上、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都是儿子有份,女儿没有的,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在这样的观念支配下,一些女儿尤其是已经出嫁的女儿,往往忽视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女儿同样得到了父母的抚养,应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不因女儿出嫁而取消她的赡养义务。
相关赡养法规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综上可知,出嫁的女儿对父母仍然负有赡养的义务,同时对父母的遗产也是拥有继承权的。希望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你其实可以到律图网站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