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优先购买权适用范围是什么)
导读: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其实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三百...
我国法律规定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导读: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其实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三百零六条,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其实我们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其实我们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一、我国法律规定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其实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
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306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其实我们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
其他共有人其实我们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其实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我国法律规定担保和抵押的顺序是怎样的
依据中国相关法令,若被保证的债权采用既有物质担保亦有人保的形式,当债务人未能履约完毕在未来时限内的债务,或出现了双方事先约定的强制执行担保物权的事项时,债权人应严格依照约定来实现其债权;
若未曾有过书面约定或者约定内容含糊不清,而债务人自行提交通货担保,债权人其实我们应当首先通过对该货物进行强制执行来实现已有的债权;
同样,若第三方自愿为债权人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既可直接通过对物进行强制执行来实现其债权,也可要求保证人负担起保证责任。
待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在承担责任之后,获得权利后得以向债务人进行追索。
因此,具体的还债顺序如下:
1、若是该抵押物品为债务人自身所提供,将采取优先执行该抵押品的方式来偿还欠款;
2、反之,如该抵押品为第三人自愿提供,无论任意执行抵押品还是主张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都是合法合理的。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
债权人其实我们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其实我们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
债权人其实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其实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优先购买权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国法律设定的优先购买权有以下几种情况:1、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2、共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3、原股东的优先购买权。4、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果是共有的事物就会涉及到最后的权属问题甚至还有可能因此而发生难以私下解决的矛盾,尤其是在共同拥有的前提下有一方希望出售给他人并转让所有权的时候就会侵犯到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这就是法律规定优先购买权的原因。那么,优先购买权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优先购买权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国法律设定的优先购买权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各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一种以物权为基础而设定的优先购买权,是以所有权的份额即权利这一无体物作为买卖的标的物。
二共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二条规定“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一个或者数个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支持。”显然这也是以物权为基础的而设立的优先购买权,所不同的是买卖的标的物是有形物。在此原共有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不仅必须是出卖的财产的原共同共有人,还必须是出卖的财产与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原共有人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不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的,则原共有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但这一规定一方面规定原有的共有财产已经分割,说明了共有财产因分割后已转化为各个共有人独立财产。另一方面却又规定,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配套使用,则前后矛盾,值得商榷。
三原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这是仅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转让其出资时设定其他股东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这也是基于物权的基础上而设定的,标的物是无形的权利,因为股东的出资所得到的是在公司里享有的股权,所以这种转让实质就是股权的买卖。
四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将出租房屋出卖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房屋的权利。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担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其实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也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其实我们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尽管《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提前通知的期限,只限定为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但审判实践一般仍以三个月作为提前通知的合理期限。至此,《合同法》在债权关系基础上确定了优先购买权的制度。
总之,对于优先购买权这个权利的行使主体法律是由专门规定的,因为在现实中会发生很多类似的场景,如果不赋予其优先购买的权利就会直接损害了当事人的权利而对于出售方却没有任何的损失。
我国法律规定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相关拓展阅读
优先购买权适用范围是什么
... 导读: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其实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三百...更多我国法律规定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相关推荐
-
拖欠欠款起诉到哪里 医院拖欠货款到哪里投诉
导读 : 不少人在遇到资金周转问题时,除了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就是向亲戚朋友借钱,然而不少人在把钱款借出后,往往难以收回所借出的钱款。金额小且对自身影响小的尚可以不管,金额大且对自身影响大的就不能不管了,无法讨回钱款时可以考虑法律途径,那拖欠钱款起诉到哪里。欠款既有个人间借钱形成的欠款,也有企业间借钱形成的欠...
2025-04-16 279 -
死亡后债权债务的处理:相关规定与实践经验 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企业注销后的实践经验
导读 : 人死了,债权可由继承人继承。债务则由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
2025-04-16 578 -
上海公积金交多久买房才能贷款 买房后多久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导读 : 上海公积金需连续交满6个月以上方可用,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贷款额度是公积金卡内余额的12倍,个人最高可贷50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一起贷款最高可贷90万。余额多少都可以贷,公司有增加补充公基金,余额的40倍首次最高40万没有补充公积金的也是余额的40倍,首次最高30万。公司有补充公积金的,2次...
2025-04-16 455 -
提前还款是否要缴纳手续费 提前还款手续费是否合法?
导读 : 当贷款人申请贷款的时候,一般会与银行签署贷款合同,其中都会存在一些“提前还贷收取手续费”的相关条款,因此如果银行要收取提前还贷的手续费是有法律依据的。银行可能就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因此,在想要提前还贷时一定要提前询问银行是否存在手续费等问题。广发信用卡分期后提前还款还收手续费吗广发信用卡的分期订单提...
2025-04-16 432 -
欠钱一万元值得打官司吗? 10元欠款要不回值得打官司吗
导读 : 一万元的官司值得打。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以5000元的财产类案件为例:根据现行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收取的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为人民币50元...
2025-04-16 400 -
如何预防欠款纠纷 欠款纠纷怎么预防,如何避免欠款纠纷
导读 : 1、重视审查方的主体资格;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4、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5、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6、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7、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
2025-04-16 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