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导读:不需要公证。协议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
夫妻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
导读:不需要公证。协议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一、夫妻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
不需要公证。协议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夫妻财产协议没有公证是否有效
在特定情况下,即使未经公证手续,协议仍然具有合法有效性。
首先,协议的订立需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并确认作者意思清晰明确的基础之上,不应受任何形式的欺诈或威胁。
在这种情况下,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
其次,与此同时,除了协议内容必须表现出作者真实无误的意识形态之外,还应确保不违背国家法律的强制性条款以及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
最后,基于法律原则,除非协议中有特殊规定,否则只需经过双方签字或盖章就可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无需强制进行公证程序。协议效力的实现并非必须借助于公正制度,双方其实可以自主作出约定。当各方当事人纷纷签署、加盖公章或留下指纹印记之时,合同即告正式成立。然而,在此之前,若其中一方已先行履行了主要义务并得到另一方的认可,那么该合同同样具备法律约束力。
夫妻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
公证的作用有二:1、公证协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2、公证双方无威胁、胁迫等情形,是自愿签署。如果有条件,我们的建议进行公证。
很多夫妻会在婚后就各自的财产进行约定,之后签订一份书面的夫妻财产协议。但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这样的协议是要办理公证的,不然可能会影响效力。那么到底夫妻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其实我们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认定为没有约定。书面形式,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包括协议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其实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这里需要注意有没有必要公证的问题,这次修改后的《婚姻法》没有作出规定,表明夫妻双方对约定其实可以进行公证,也其实可以不进行公证。如果进行了公证,变更时也应进行公证。夫妻双方没有公证的财产约定,只要不违反有关法律的强制性的规定,就应为有效约定。
二、夫妻财产协议公证的效力
虽然夫妻财产协议不是必须办理公证,但对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进行公证,不仅其实可以更明确地划分夫妻财产和债务,还其实可以对外产生较强的法律效力。公证分两种:一种是对婚前财产协议做公证,另一种是对婚后财产协议做公证,两种都既其实可以在婚前办理,也可在婚后办理。办理公证时,需提交财产约定协议,协议中应写明以下事项:当事人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现有财产及债务名称、数量、种类、价值、状况等;现有财产及债务归属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债务的归属;另有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清偿等。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有房产证、已婚夫妻结婚证等。
公证书的效力并不是绝对的,就是说,不是任何公证书一经出具就必然有以上效力。
我国《民事诉讼法》有这样的规定:“经过法律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项和文书,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是:“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无效。”这两条规定说明,如果夫妻双方是为了逃避本应承担的债务、抚养和赡养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做出约定,约定无效,即使这个约定经过公证也不行。
到底夫妻之间签订的夫妻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呢?答案是否定的,就夫妻财产协议,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出的,那么即使不进行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然,当事人也是其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进行公证,这样其实可以加强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更多相关知识您其实可以咨询律图扬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