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抚养关系的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吗(没有抚养权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导读:1、无抚养关系的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二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
无抚养关系的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导读:1、无抚养关系的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二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在继承开始后,其实我们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4、如果法定继承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其实我们应当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无抚养关系的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1、无抚养关系的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二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在继承开始后,其实我们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4、如果法定继承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其实我们应当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无抚养关系的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关于未承担抚养责任的子女是否对继父母负有赡养义务的问题,我国《民法典》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遵循《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条款予以处理。
然而,如果双方并不存在抚养与被抚养的实际情况,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基本原则,未承担抚养责任的子女对继父母并无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针对无人抚养的亲子关系,其所生的子女享有法律权利获得遗产分配,此类子女被视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其次,根据法定继承原则,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了配偶、父母以及子女;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涵盖了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应首先考虑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权益,第二顺位继承人则不得参与分配。若在法定继承过程中,第一顺位继承人无法继承遗产,那么将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分配。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继承权有区别吗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的继承权在法律层面上是没有任何区别的,除非被继承人另有遗嘱,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中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的,而同一顺序继承人理论上是其实可以均等的分配遗产的。一、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继承权有区别吗?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的继承权是没有区别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其实我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其实我们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其实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其实我们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其实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其实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其实我们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其实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子女如果已经跟继父母形成了实质抚养关系,而且继子女在继父母生前也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亲生子女,就不能直接忽视了继子女的继承权,如果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没有任何抚养关系的,就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