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案开庭的程序(离婚开庭程序5个步骤)
导读:开庭的具体程序如下:1、庭审准备;2、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及出示相关的证据;3、法庭辩论,包括当事人答辩和自由辩论;4、案件评议与宣判。一、夫妻离婚案...
夫妻离婚案开庭的程序
导读:开庭的具体程序如下:1、庭审准备;2、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及出示相关的证据;3、法庭辩论,包括当事人答辩和自由辩论;4、案件评议与宣判。一、夫妻离婚案开庭的程序
开庭的具体程序如下:
1、庭审准备;
2、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及出示相关的证据;
3、法庭辩论,包括当事人答辩和自由辩论;
4、案件评议与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其实可以提起上诉。
二、夫妻离婚案件中孩子怎么判
在涉及到夫妻离婚诉讼的情形中,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孩子,通常会由母亲来担任监护人并负责他们的日常生活教育。
而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他们的父母在抚养方面无法达成共识,那么这个决定就将交由法院根据双方家庭环境、经济条件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深入研究和慎重裁决,以最大程度地保障未成年儿童的权益和利益。
当孩子们已经成长至八周岁之际,我们更应该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不再把他们视为懵懂无知的幼童,而是让他们参与到自己人生道路的决策过程中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其实我们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夫妻离婚案开庭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离婚案开庭程序的规定是:开庭程序是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程序的规定中,如果是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其实可以不公开审理。一、夫妻离婚案开庭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其实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其实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其实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离婚诉讼的审理程序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其实我们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其实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其实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
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其实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其实我们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其实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其实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其实我们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其实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其实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我国的离婚诉讼的案件是我国几年来十分常见的民事案件的类型之一,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了离婚的情况的时候,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财产的合法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