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证明怎么写(详细的领养经过情况说明怎么写?)
导读:收养申请书内容必须包括收养人年龄、何时结婚、何原因无子女、婴儿性别、出生时间、收养人身体状况如何;家庭经济状况如何;有无抚养教育小孩能力;收养目的;收养后...
事实收养证明怎么写
导读:收养申请书内容必须包括收养人年龄、何时结婚、何原因无子女、婴儿性别、出生时间、收养人身体状况如何;家庭经济状况如何;有无抚养教育小孩能力;收养目的;收养后视亲生儿女对待,不虐待、不遗弃,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等保证,特此证明材料全部完善后,由社会事务科审查材料合格后在申请书上盖章。一、事实收养证明怎么写
收养申请书内容必须包括收养人年龄、何时结婚、何原因无子女、婴儿性别、出生时间、收养人身体状况如何;
家庭经济状况如何;
有无抚养教育小孩能力;
收养目的;
收养后视亲生儿女对待,不虐待、不遗弃,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等保证,特此证明材料全部完善后,由社会事务科审查材料合格后在申请书上盖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其实可以收养两名子女;
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其实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二、事实收养证明由谁开
不论是办理事实收养公证亦或是制定收养协议之公证事项,均交付收养方或者被收养方之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管辖权负责。在公证办理的实际步骤之中,还涵盖了申请、受理、审查以及最后的发放之环节。在这个过程中,收养关系的相关各方需向公证机关递交关于办理收养之事的书面申请文件,同时根据收养关系建立的实质性要求以及公证机关的相关规定,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应的资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倘若公证机关接收到上述申请,将对所提交之材料进行详尽的审查工作,并对涉及到的所有和收养相关的信息,进行全面细致的现场调查与深入的问询交流。对于一切符合收养资格要求的申请,在申请人依照规定向公证机关支付相关费用之后,公证机关便会正式签发一份收养关系筹备完成的公证文书。
然而对应那些不满足收养条件的情形来说,公证机关将无权给与发放鉴定证书,并应该向当事人陈述清楚拒绝签发证书的具体原因。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实我们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收养申请书的主要内容须涵盖以下要点:首先是收养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其年龄、婚姻状况以及无子女的缘由;其次是关于接受领养儿童的具体情况,如婴儿的性别和出生日期;此外,还需明确表达出收养人目前的健康状况以及家庭经济状况;最后,需要对收养目的进行详细阐述,并承诺在收养成功之后将被领养儿童视为亲生子女,确保不会有任何形式的虐待或遗弃行为,同时也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所有上述证明材料在经过社会事务科的严格审核后,若确认无误,则会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事实收养证明如何办理
事实收养证明需要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内容包括收养人年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经济条件、身体健康状况、道德品质、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和亲友、群众均公认收养人。最重要的是,需要证明被收养人确实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一、事实收养证明如何办理
事实收养证明是指,在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后,双方申请收养关系登记时提供的单位证明。此证明需要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内容包括收养人年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经济条件、身体健康状况、道德品质、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和亲友、群众均公认收养人。最重要的是,需要证明被收养人确实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
收养人无子女、具备抚养教育能力、身体健康、年满30周岁,符合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条件,捡拾证明不齐全的,请收养人办理以下手续:
1由收养人到户籍地的区县民政局领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情况证明》;
2经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确认;
3户籍所在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并出具有关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证明时会查验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捡拾弃婴儿情况证明》、公安部门对捡拾人和证明人查证后出具《捡拾弃婴儿报案证明》。
收养人具备抚养教育能力、身体健康、年满30周岁、有子女,又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的,请收养人办理以下手续:
1收养人到户籍地的区县民政局领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情况证明》;
2经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确认。
二、事实收养关系的规定
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
1收养弃婴。
2收养孤儿。
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
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
5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
6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
7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
8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
事实收养关系中收养人善意者多,恶意者少,而且被收养人的父母大多下落不明。事实收养关系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法律认定收养关系是以收养登记为准的,事实收养关系未经登记可能导致很多相关法律纠纷。我们的建议您在收养活动中尽量办理收养登记,预防法律纠纷。如果您有什么疑问或需要相关法律帮助,请您及时联系我们律图的律师,我们定将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