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没领证需要返还彩礼吗(没领证彩礼是不是用返还)
导读:需要。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
结婚没领证需要返还彩礼吗
导读:需要。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二)、(三)项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一、结婚没领证需要返还彩礼吗
需要。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结婚没领证生了小孩算事实婚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取得结婚证书的情况下生育子女并不构成事实婚姻。
然而当涉及到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涉嫌重婚罪行的问题时,其实可以参照事实婚姻来给予适当的处置。在具体情形中其实可以根据实际情形来加以判断和处理。没有结婚证书意味着双方并没有依法确认的婚姻关系存在。广义上来讲,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均意识到永久生活的愿景,同时他们在客观事实上已经开始了未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程序、未领取到结婚证书的同居生活。对于那些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来说,若他们以夫妻身份同居,或者是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却未能依法进行登记的话,其婚姻关系将被视为无效,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自1994年2月1日开始,尚未确定伴侣的男女,如在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已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将会按照非法同居关系来对待。尽管如此,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如能补办登记手续,该婚姻关系即可追溯既往的合法性,进而获得承认与保护。换句话说,如果当事人目前选择去补办结婚手续的话,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便其实可以从实际同居的那一刻起就获得法律的认可,反之若由于年龄等因素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便不能算作事实婚姻。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凡是希望结婚的男女双方都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如果符合本法所规定的各项标准,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受理并发放结婚证书。只要完成了结婚登记的全部流程,那么婚姻关系便得以正式确立。反过来说,如果未履行此项登记流程,那么应该及时补办这一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其实我们应当补办登记。
需要。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没领结婚证彩礼需要返还吗
未领结婚证离婚彩礼要退。未领结婚证的双方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收了彩礼,在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女方退回彩礼。但是对于在双方共同生活中花掉的彩礼礼金部分,其实可以不予返还。如果是已经领取结婚证生活在一起了,一般是不用退还彩礼的。一、没领结婚证彩礼需要返还吗?
给付彩礼后,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在离婚的前提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予以返还。该情形的关键在于是否认定“确未共同生活”。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什么情况下不退还彩礼
1、男女双方已经结婚且短时间内没有提出离婚,不予返还。
2、必须当地存在给付彩礼的习俗,否则相关钱款当成普通赠与,不予返还。
3、给付后未导致生活严重困难的,不予返还。
4、诉讼时效经过的,不予返还。
5、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6、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依据法律规定,给付彩礼后,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予以返还。男方在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其形式是一般赠与,实质上是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财物赠与。双方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双方就没有结婚,发生赠与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受赠人即负有返还赠与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