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算遗产吗(农村父母去世宅基地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导读: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农村的自建房其实可以被视为遗产。这些房屋是由农民们在集体土地上自行建造的,只要持有合法的产权手续,就其实可以被继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农村自建房算遗产吗
导读: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农村的自建房其实可以被视为遗产。这些房屋是由农民们在集体土地上自行建造的,只要持有合法的产权手续,就其实可以被继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继承人仅仅继承了房屋的所有权。一、农村自建房算遗产吗
在特定情形之下,农村地区自建住宅可归类为遗产范畴。这些自我规管的房屋通常由农民们基于农村集体土地建设,若房屋建造者持有合法的房产产权及相关法律手续文件,那么在他们生命终结之后,这些房屋可被视为遗产予以继承。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的性质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继承人所能继承的仅仅是房屋的所有权,而非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在特定情况下,农村地区自建住宅可视为遗产。这些房屋由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设,若持有合法产权手续,可继承。但需注意,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继承人仅继承房屋所有权。
二、农村自建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依据相关规定,存在约定的情况下应遵循约定处理,若无明确约定则应遵循如下原则执行:
1.一方可支付全额房款并将房屋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者,此种情形之下,除非达成其他特定协议,否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事宜发生时不对其进行分割处置;
2.如某一方支付全额购房款项之同时将房屋登记于双方姓名之下,则视作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在此类情形下,若离婚事宜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协议,收裁机关可依法介入强制分割。
3.如房屋系在登记程序之前通过贷款购买且登记于一方名下,但还款义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者,离婚之际,产权归属方为登记人,但婚后房屋产生的增值收益及还款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处于离婚阶段的另一方有权对此部分提出分割请求。
4.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无论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何方,均被视作共同财产。
5.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父母,若为其购置了房屋,应视为对子女的单方面赠与,此种情形之下,房屋应属个人财产,除特殊约定外,离婚时不予以分割处理。
6.若在购置房屋过程中,涉及到夫妻双方向各自父母的出资问题,无论是全额购房还是非全额购房,仅登记于一方名下或双方名字皆在,若未作特别约定则应平等共有人,按出资比例分享财产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其实可以不登记。
三、农村自建房无证怎么买安全
关于农村自建房在没有证书的情况下进行销售所带来的潜在法律风险问题,我方认为需要引起足够重视。这种交易行为的安全性难以得到百分之百的保证,因为农村自建房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通常属于集体组织,而这些土地的转让都被严格的规定所约束着。所以,如果您决定在未经核实是否具有合格证书的情况下购买这样的房子,我们强烈我们的建议您先确定卖家是否是该处房屋所归属的村庄集体组织的正式成员,因为只有在此基础上签署的合同才合法有效。此外,请您务必要仔细检查该房屋的建设是否已经取得了合法的批准,并确认其施工过程中是否遵守了相关的规划要求。为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侵害,我们我们的建议您最好不要选择购买未获得相应证书的农村自建房。当然,如果您依然希望参与到这种类型的交易中来,那么我们强烈推荐您与卖家签订详细且严密的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其应对措施,同时还需要该房屋所属的村庄集体组织书面同意并且进行备案。然而,尽管采取了上述一系列的预防措施,也无法完全消除所涉及到的风险隐患。综上所述,我们真诚地提醒您,这类交易活动的风险性较高,因此在做出决策之前,请您务必谨慎思考,权衡利弊得失。
在特定情况下,农村地区自建住宅可视为遗产。这些房屋由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设,若持有合法产权手续,可继承。但需注意,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继承人仅继承房屋所有权。
农村自建房属于遗产吗
农村自建房属于遗产,农民必须要生活在集体经济组织,才会具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自建房是农民自己出资建立的,故此家庭成员之中的一人死亡,并不会影响到其他人使用该自建房,此时也其实可以按照规定继承。一、农村自建房属于遗产吗?
农村自建房属于遗产,宅基地虽然不可继承,但是土地上的自建房其实可以继承。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遵循“一户一宅”制,建房的标准不能超过各省市规定的面积。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只有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村民死亡,自然失去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不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
因此,农村宅基地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注意,这里所说的宅基地的不能继承针对的只是单独的宅基地,不是指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其实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二、自建房拆迁补偿款属于遗产吗?
属于。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分房屋补偿款和宅基地补偿款。地上物即房屋的补偿原则上其实我们应当归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即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已经死亡的,拆迁补偿款作为遗产按继承关系处理。而对于宅基地补偿款,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且按户计算,一户人口减少,宅基地使用权则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因此,能否作为遗产继承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虽然自建房在家庭成员一方死亡之后,并不会影响到其他主体的使用,由于该自建房属于遗产,故此也其实可以协议或者起诉的方式继承。宅基地原则上的所有权是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属于家庭的所有成员,所以只有一人死亡,只要其他主体,依旧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就其实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