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导读:一、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有效期限一旦届满,权利就自行终止或消灭,相关智力成果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二、...
知识产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导读:一、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有效期限一旦届满,权利就自行终止或消灭,相关智力成果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二、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地域性指依据一国法律所取得知识产权仅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在其他国家不发生效力。一、知识产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有效期限一旦届满,权利就自行终止或消灭,相关智力成果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
二、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地域性指依据一国法律所取得知识产权仅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在其他国家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建立全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情形指导机制和重大案件公开审理机制。加强对案件异地执行的督促检查,推动形成统一公平的法治环境。
二、知识产权具有的四个特征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本质特性其实可以总结如下数点:
首先,它属于非物质形态的财产权益;
其次,赋予与确认此类权益需依循国家专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实现;
再者,它具有双层性,既具备某些人身权益(例如签名权限)的特征,也蕴含财产权益的内涵,然而特殊的是,商标权益仅针对财产权益给予保护,并不涉及到人身权益;
此外,其专属性体现在知识产权由独特的权利主体独自享有的,除非得到权利人的明确授权或遵循特定法律条款的规定,否则任何其他人不得拥有或行使这样的权利;地域局限性则是指某个国家法律所承认并给予保护的知识产权仅在该国境内生效,但这一特性对于网络空间中的知识产权可能会有不同的影响;
最后,时间限制是所有知识产权共有的特点,根据法律的规定,知识产权在法定的保护期内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一、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有效期限一旦届满,权利就自行终止或消灭,相关智力成果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
二、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地域性指依据一国法律所取得知识产权仅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在其他国家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知识产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一、知识产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最明显的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
2、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二、知识产权包括哪些
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对于科技成果奖励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数据库特别权利、商品化权等能否成为独 立的知识产权,在理论界存在较大分歧。
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如今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加大。甚至对于一些严重的侵犯行为,《刑法》中直接认定构成犯罪,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