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后彩礼归谁继承(离婚彩礼和嫁妆是属于谁的?)
导读:离婚时,关于彩礼的归属,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为支付彩礼导致赠与人经济困难,那么离婚时其实可以申请退还彩礼...
双方离婚后彩礼归谁继承
导读:离婚时,关于彩礼的归属,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为支付彩礼导致赠与人经济困难,那么离婚时其实可以申请退还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但是,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彩礼就会被视为对女方的赠予,归女方所有。所以,在离婚时,彩礼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双方其实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院判决来解决。一、双方离婚后彩礼归谁继承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彩礼归属问题并不能简单的归纳为继承范畴。倘若男女双方确实已经办理过婚姻登记手续,却并没有共同居住过,亦或是出于婚姻原因而向对方支付彩礼,进而使得送出这份彩礼的当事人经济状况陷入困窘,那么在其选择离婚之时,向人民法院提出退还彩礼的诉求,法院将会对此给予支持。
然而,若并不符合以上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那么彩礼便可被视为是对女方的一种赠予行为,理应归属于女方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双方离婚后孩子怎么判
夫妻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孩子的抚养问题通常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裁决:
首先,对于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儿童,法律通常倾向于将他们判归母亲抚养。
这是因为不满两周岁的儿童尚处于哺育阶段,为了保障他们能够健康地生长发育,往往需要由母亲来陪伴照顾;
其次,当两个及以上孩子的年龄已满两周岁时,法官会优先考虑母亲的抚养条件。
至于年长的儿童,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提出要作为监护人抚养他们,都会被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有能力履行这项责任,并且主要依据家庭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素质、生活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再者,如遇八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产生分歧,则审理过程中会充分如果夫妻双方能就轮流抚养孩子达成共识,这也是其实可以接受的方案(具体条件将参考双方真诚的扶养协议或在法院的积极引导下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其实我们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双方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给
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的抚养费用支付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其实我们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首先,抚养费的具体金额需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程度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综合考量。对于具备稳定工资收入的家长来说,他们需要承担每月总收入的一部分作为子女的抚养费,这个比例一般控制在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而对于那些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而言,抚养费的金额就在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基础上,合理评估并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其次,抚养费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固定周期进行支付,即每月或者每周进行一次支付;但是在特定的场合下,例如在某种紧急情况下,对抚养费进行一次性的支付并非不可取。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抚养费的支付并非一成不变,一旦出现某些特定情况,比如未成年子女生病需要医疗开支,或者未成年子女就读于高收费学校,这些都可能导致现行抚养费用无法满足未成年子女的现实需求,此时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就得到保障,他们有权向法院申请提高抚养费。最后,作为抚养费支付方的家长,一旦出现特殊情形,如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或者手中经济压力过大,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此时他们同样有权向法院提出减少抚养费的数额的申请。
离婚案中,彩礼归属非直接继承问题。若双方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因婚支付的彩礼导致赠与人经济困难,离婚时可申请退还,法院会支持。反之,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彩礼则视为对女方的赠予,归女方所有。
男女双方如果订婚彩礼归谁
男女双方如果订婚后给的彩礼钱一般都是给女方的父母。因为彩礼一般都是一个地方的传统习俗。作为传统习俗,男女双方大都是上是按传统习俗来进行的,但有的人也不进行订婚这一项,也就不存在给彩礼了。所以对于是否给彩礼,应该给谁也是根据双方家庭和协商和自愿进行的。一、男女双方如果订婚彩礼归谁?
彩礼一般是给女方父母的,男女方确定恋爱关系后,男方根据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家一定的财物财物一般包括现金、首饰、房子、车子等作为结婚的诚意。从法律意义上来说,给付彩礼属于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具有以结婚为条件的目的。订立婚约,接受彩礼作为我国的民间习俗,在多数地区普遍存在。婚约,是未婚男女对缔结婚姻关系的一种事先约定,给付彩礼的行为其实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如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赠与行为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彩礼归受赠人所有,一旦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返还彩礼?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由此看来,在婚约财产案件中,首先,男方要求返还的只能是彩礼,即男方以给付女方现金或实物的方式缔结婚约,目的在于最终成就与女方的婚姻,此部分系属彩礼,其他男方以红包形式给付女方家属的财产属赠与性质,对该部分男方请求返还时应不予认可。其次,应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为前提。
如已办理结婚登记,在两种情形下,男方仍可请求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双方离婚后,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
二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在此情形下,双方离婚后,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
具体到现实生活中,一般男方支付给女方的彩礼,大多数都是由女方父母接受并支配管理的。做为女方往往没有实际支配权和实际支付的能力,具体到彩礼到谁应该给谁的问题,往往是两家人一起商量后的结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哪一方必须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