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遗嘱是否有效(夫妻共同遗嘱没公证有效吗?)
导读:在一些情况下,夫妻共同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夫妻双方的真实意图得以完整展现,签订过程体现了他们的自主意愿,并且内容和形式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那么这样的...
夫妻共同遗嘱是否有效
导读:在一些情况下,夫妻共同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夫妻双方的真实意图得以完整展现,签订过程体现了他们的自主意愿,并且内容和形式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那么这样的共同遗嘱通常会被视为合法有效。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共同遗嘱可能会遇到各种复杂情况,所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判断。一、夫妻共同遗嘱是否有效
在特定条件下,夫妻共同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若夫妻两人的真实意图得以完整揭示并且签订过程当中体现了其自主自愿的意愿,同时整体内容及表现形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那么这样的共同遗嘱往往会被视为合法有效。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共同遗嘱或许会遭遇诸多复杂情境,因此需要依据具体状况来做出准确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夫妻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共同遗嘱,是指由两位或者两位以上遗嘱人生前共同商定并签订的同一份遗嘱文件。
而关于“夫妻共同遗嘱”,它的生效条件则是在遗嘱中所提及到的所有继承人均已离世之后,方能奏效。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共同遗嘱本质上属于各方遗嘱人之间所达成的联合法律行为,因此,仅当各遗嘱人都同时具备签署共同遗嘱的愿望及行为时,这份共同遗嘱方可正式生效。
然而,如果其中的任何一方想要对夫妻共同遗嘱进行修改或变更,也只需对自身所占有的产权部分提出变动即可。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遗嘱人享有撤销、更改其本人所立遗嘱的权利。
在此基础上,倘若遗嘱人在遗嘱生效后,执行了与其遗嘱内容相悖的民事法律行为,则可被视作是其对与其遗嘱相关条款的撤销。
针对多份遗嘱并存且相互冲突的情况,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其实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其实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其实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其实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其实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夫妻共同遗产怎么继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问题,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原则如下:首先判定哪些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中属于某一方的个人财产成分,随后剩余的那一部分就将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拥有的遗产。
若是被认定的对象有明确有效的遗嘱存在,并且这份遗嘱完全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我们将会首选根据遗嘱中所明确的要求来进行继承。
如果并无遗嘱留下,那就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来进行法定继承。
在法定继承的过程中,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对于同一顺位的所有继承人来说,他们继承遗产的份额,正常情况下都应该是相等的。
然而,针对那些在生活中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合法遗产的过程中,我们其实我们应当给予适当的关照。
另外,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的生活中承担了主要抚养责任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他们其实可以获得更多的份额。
当然,如果有具备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能履行抚养义务的话,这类继承人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其实我们应当被视为未尽到扶养义务,因此他们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其实我们应当被视为没有资格或只能得到较少的份额。
在特定条件下,夫妻共同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若夫妻两人的真实意图得以完整揭示并且签订过程当中体现了其自主自愿的意愿,同时整体内容及表现形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那么这样的共同遗嘱往往会被视为合法有效。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共同遗嘱或许会遭遇诸多复杂情境,因此需要依据具体状况来做出准确判定。
夫妻共同遗嘱是否有效
夫妻共同遗嘱是有效的,但是 遗嘱的生效条件是共同遗嘱的内容必须是共同遗嘱人共同的真实意愿,并且遗嘱的是由共同遗嘱人一方亲笔书写,共同遗嘱人共同签名的,还有就是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是最后一个共同遗嘱人死亡之后,之前的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是不会生效的。一、夫妻共同遗嘱是否有效?
有效的,夫妻共同遗嘱在法律上虽未明确规定,但其仍然是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及或其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行为,应受法律保护。并且司法部颁布的《公证细则》中亦 对共同遗嘱的公证办理作出了规定,该《细则》第15条第2款规定“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其实我们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其实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其实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其实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该条规定是我国目前对个人遗嘱最直接的规定,我国民法典虽未明确规定共同遗嘱,但也未排除共同遗嘱的有效性。只要共同遗嘱符合遗嘱的法定构成要件,应该是有效的。
二、夫妻共同遗嘱的订立条件是什么?
1、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无效婚姻下的“夫妻”设立的共同遗嘱因不具备共同基础,所以不能设立共同遗嘱。
2、夫妻双方都具备立遗嘱的能力,任何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共同遗嘱无效
3、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夫妻二人设立该份遗嘱的目的是一致的
4、夫妻双方不能在共同遗嘱中剥夺生存一方的遗嘱撤销权,否则就会限制生存一方自由处分其合法财产的权利。
夫妻设立了共同遗嘱以后,仍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或一方撤销该共同遗嘱。
1、夫妻双方或一方立共同遗嘱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因为遗嘱并非夫妻的真实意思,所以其实我们应当允许立遗嘱人撤销,但应该通过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2、夫妻二人如果觉得有必要,其实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撤销先前订立的遗嘱。但如果遗嘱是经过公证的,撤销该份遗嘱其实我们应当到公证机关办理撤销手续。
3、一方撤销。订立共同遗嘱后,夫妻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对原先所立共同遗嘱进行撤销。但共同遗嘱中明确约定撤销条件,在条件不具备时,其撤销权应受到限制。
如果共同遗嘱属于是代书遗嘱的,就算是遗嘱人是二人及以上的,也除了代书人之外,也是必须要由其他的见证人在场的,并且见证人必须有两人以上,如果是共同遗嘱经过公证的,在公证后又对其进行修改的,就其实我们应当将最后一份遗嘱视为有效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