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情形有哪些(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
导读: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行为有两种:1、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2、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
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情形有哪些
导读: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行为有两种:1、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2、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的。一、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情形有哪些
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行为有两种:1、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2、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的。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其实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因此,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行为有两种:
1、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2、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的。
二、恶意注册驰名商标应该如何认定
关于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判断标准如下:
(1)关联方的当事人曾经存在过贸易交流或合作关系;
(2)相关当事人都在同一个地理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均包含了相同种类的产品或服务以及相似的销售途径和地区范围;
(3)关联方拥有过涉及到驰名商标所有者的其他争议或纠纷,使得该驰名商标得到了广泛认知及了解;
(4)关联方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部员工来往情况;
(5)关联方的当事人在注册后有采用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意图,通过利用驰名商标的优良声誉和强大影响力进行误导性的广告宣传,强制要求驰名商标所有者与其开展业务合作,甚至可能向驰名商标所有者或任意第三方索取过高的转让费用、授权使用款项或是侵权赔偿金额等行为表现;
(6)驰名商标显示出非常出色的独立创造力;
(7)在其他可能被视为恶意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符合条件。
《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其实我们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主要可分为两大类:首先,针对同类或相似产品提出的商标申请系对他人尚未在我国境内成功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了完全照搬、仿制乃至翻译;其次,对于非同质或关联性较低的产品提出的商标申请则是对他人已在我国境内成功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了复制、仿制乃至翻译,并以此误导广大消费者。
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
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该怎么办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其实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其实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
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该怎么办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其实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其实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其实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其实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其实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其实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其实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其实我们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抢注其实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补救: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其实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其实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的担心,只要产品质量好,注意宣传推广,一样其实可以取得好的销售额。商标不一定非要和商号相呼应的。
如果是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后,那么这种恶意抢注的行为就比较明显了,遇到这种情况首先提出异议,然后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提交你自己掌握的证据,并且委托一名律师对抢注的恶意行为进行法律的解析,这类事情最好是委托给律师去办理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