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产品能以假冒伪劣处理吗(卖侵权产品怎么处罚)
导读:不能,两者之间有区别:商标侵权,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假冒伪劣,制售假...
商标侵权产品能以假冒伪劣处理吗
导读:不能,两者之间有区别:商标侵权,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假冒伪劣,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严厉打击。一、商标侵权产品能以假冒伪劣处理吗
不能,两者之间有区别:
商标侵权:
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假冒伪劣:
以假充真,伪造劣质。
指产品或商品冒用其它牌名进行伪造,或质量低劣。
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
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严厉打击。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侵权产品的销售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确认销售商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即为,倘若销售商并不明知其所售卖的是侵犯他人商标权的产品,并且该产品有正规的进出渠道,再加上销售商在其后作出详尽的说明介绍给权利人,才能依据此法条而免于赔偿之责。
也就是说,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已然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然而因其情节轻重以及主观态度各异可采取不同程度的处理或者制裁措施。
进一步讲,当销售商对事件毫不知情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相关产品并能给出详细的提供方信息时,便可避免承担赔偿责任。
《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假冒伪劣商品侵犯什么权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假冒伪劣产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针对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我国一般会给予当事人进行重罚,一般是没收其所有产品,然后要求其进行一定的相关罚款,如果导致受害者伤亡的话,还需要承担一些相关的赔偿。一、假冒伪劣商品侵犯什么权?
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消费者:
1、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可能会侵犯安全保障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假冒伪劣商品是假冒伪劣的物质产品,不包括精神产品。其特征是:具有不真实性因素和社会危害性。
假冒商品
商品在制造时,逼真地模仿其他同类产品的外部特征,或未经授权,对已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进行复制和销售,借以冒充别人的产品。在当前市场上主要表现冒用、伪造他人商标、标志;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冒用优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和生产许可证标识的产品。
伪劣商品
是指生产、经销的商品,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指标达不到我国已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所规定的要求,甚至是无标生产的产品。
从已被查获的案件看,在市场上被假冒的商品,都是一些质地优良,适 销对路,深受消费者和用户厚爱,在国内外市场上都有较高声誉的名牌商 品,这些商品在其创业创名牌的过程中,都付出了长时间艰辛的劳动,其 中,相当一部分是我国产品的精粹,是国之瑰宝。但是,越是“ 名优”、 “高档”、“紧俏”,越有假冒混杂其间,特别是易制作、利润高、销路好的 商品大量被假冒。
假冒伪劣产品本身就不会通过我国的质检合格,如果要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相关销售的话,必须要有明确的相关市场和人员才能够进行销售,针对于这一些行为,我国一般处罚都非常严重,它严重扰乱了相关的治安程序以及国家机关的相关工信令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