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权分配原则包括什么(法定遗产继承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导读:根据我国法律,遗嘱若有效,则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和父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
财产继承权分配原则包括什么
导读:根据我国法律,遗嘱若有效,则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和父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则次之。同一顺位的继承人通常应获得均等的遗产份额,但在某些情况下,会考虑照顾困难或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并对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继承人给予适当奖励。对于未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能会减少或不分给他/她遗产。一、财产继承权分配原则包括什么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被继承人遗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其遗产将依据该遗嘱的约定来进行分配。
然而,申明一点,即遗嘱继承权优先于法定继承权。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法定继承的情况。
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以及父母是享有第一顺位继承权的人选;
而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则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
对于同一顺位的继承人而言,他们所能继承的遗产份通常应该保持平等,但是,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理应给予适当的照顾。
此外,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抚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他们有权获得更多的份。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有抚养能力并且具备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分或少分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财产继承权的分配顺序
关于遗产继承顺序之规定:
依据法定秩序,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而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则是第二顺位继承人。
自继承过程启动之日起,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传承;
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据以承继,方才交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参与继承。
然而,对于丧偶之人的姻亲,倘若其儿媳或女婿与公婆或岳父母之间曾尽责尽力履行主要孝敬扶持义务,那么此类履行了重要职责的人便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有权继承遗产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财产继承权新民法规定有哪些
在现行新的民法典之中,对于相关的财产继承权益问题,我们有必要了解以下关键性的法规:首先,在法定继承这一方面,众所周知,配偶、子女以及祖父母都属于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而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则不得不屈居第二顺位。
当法律所赋予的继承权利产生之后,倘若首个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依旧健在且具备继承的自身意愿,那么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就无权行使继承权;换言之,如果首个顺位内的法定继承人无人执行使命的话,那么将由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来代替其履行这份职责。
其次,从遗产继承的规范来看,个人自愿签署的遗嘱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这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
最后,如果继承人存在蓄意谋杀被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恶劣行为,那么他们将会失去继承权。
除此之外,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的生活中扮演着主要抚养角色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他们有权获得更多的份额;然而,如果有抚养能力并且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尽到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分或少分的情况。
按我国法律,遗嘱有效则按遗嘱分配遗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下,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次之。同顺位继承人份均等,但应照顾困难及无劳动能力者,并奖励尽主要抚养义务者。未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能少分或不分遗产。
遗产继承分配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其实可以不均等。
在法定继承当中,往往是因为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对财产做出安排,因此才会需要按照法定的方式来继承遗产。而此时,也有一些继承原则需要继承人们遵循。那到底法定继承遗产继承分配原则包括哪些内容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遗产继承分配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其实我们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其实可以不均等。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其实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其实可以多分。
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其实可以多分遗产。
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其实可以多分,而不是其实我们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
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其实可以不均等分配。
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其实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其实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通过上文的讲解,相信此时大家都已经清楚的知道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应该怎样来分配遗产了吧。实践中,因遗产继承而发生的纠纷比较多,要是你不知道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的话,其实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