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可以继承财产吗(老人监护权是否影响财产分配)
导读:监护权主要是为了保护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身心健康和财产权益,并非直接给予继承人财产权。当被监护人去世后,财产分配以遗嘱为先,有效遗嘱将按照其内容执行;...
监护权可以继承财产吗
导读:监护权主要是为了保护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身心健康和财产权益,并非直接给予继承人财产权。当被监护人去世后,财产分配以遗嘱为先,有效遗嘱将按照其内容执行;若没有遗嘱,则依据法定继承规则来分配财产。一、监护权其实可以继承财产吗
监护权原则上并未赋予继承人直接取得财产之权力。
监护权乃是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之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身體和財產、以及其他正当权益进行监督与维护而存在的一种法律权益。
当被监护人离世之后,若其生前留下了合法且有效的遺囑,則應依照該遺囑的規定進行財產的分配;
反之,如若被监护人未能留下任何形式的遺囑,則需遵循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则予以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监护权其实可以随意更改变更吗
监护权的变革并非其实可以随心所欲的进行。
依据现行法规的明文规定,全面变更监护权的前提条件包括:
1)监护人涉嫌实施了对被监护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侵犯被监护人权益的不当行为;
2)或是监护人在尽职尽责地行使监护权力过程中,出现了无法再继续担任该角色的状况。《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三、监护权其实可以约定吗
监护权在特定条件框架内其实可以通过双方协议得以实现。监护制度按照性质和目的可大致分为法定监护、指定监护以及意定监护三种类型。法定监护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所设定的监护关系;而指定监护则是由相关社会团体或司法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指定的监护方式。至于意定监护,它是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实可以与自己的近亲家属、其他有意愿担任监护职责的个人或组织预先进行充分协商,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监护责任。然而,这种约定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共道德规范,并且不能对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任何损害。此外,如果约定监护并不符合被监护人权益的最大化原则,那么,国家有权通过适当的调整和干预方式来维护社会公正。总而言之,监护权的约定往往受到严格的条件和限制的约束,我们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谨慎地权衡其效力问题。
监护权旨在保护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身心及财产权益,并不直接赋予继承人财产权。被监护人过世后,财产分配遵循遗嘱优先原则,有效遗嘱按其内容执行;若无遗嘱,则依据法定继承规则分配财产。
监护人有权继承被监护人财产吗
监护人是有权继承被监护人的财产的,但必须要看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之间的关系,因为有的时候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之间并不一定就是大家理所其实我们应当的想的这种父母关系。如果说被监护人先与监护人去世的,那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属于被监护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一、监护人有权继承被监护人财产吗?
要看监护人于被监护人具体的关系。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被监护人的遗产首先由其在世的父母,配偶以及子女会优先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监护人名词解释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三、监护人职责具体是什么?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害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并设有监护法院等专门机构。
从监护的角度上来说,被监护人是属于未成年人或者是精神病人,这些群体大多数在去世的时候自己留有一定的遗产的这种情况是非常的少的,就算是有遗产,那在继承的时候未成年人和被监护人自己生前立有合法遗嘱的应该是不太可能的,那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开始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