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提出执行异议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执行异议怎么处理?)
导读:当配偶一方对法院执行其与配偶的共有财产提出异议时,法院会仔细审查执行行为是否侵犯了异议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所执行的共有财产中确实有异议者的部分,且未依法为其...
夫妻共同财产提出执行异议怎么处理
导读:当配偶一方对法院执行其与配偶的共有财产提出异议时,法院会仔细审查执行行为是否侵犯了异议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所执行的共有财产中确实有异议者的部分,且未依法为其留存,那么这种异议很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如果被执行人所欠债务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异议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认可。一、夫妻共同财产提出执行异议怎么处理
当配偶一方向法院对于执行其与配偶的共有财产表示异议时,法院需对执行行为有无侵犯到异议者的合法权益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
若在所执行之共有财产中,确实存有该配偶的部分,并且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留存给他/她,那么此种异议极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所欠债务为夫妇二人的共同债务,那么这对夫妇都应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异议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包括存款利息
在夫妻的婚姻延续期间,所获得以下各类财产皆属于夫妻共同财富之范畴,归属夫妻双方共有:
(一)薪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
(二)在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收益;
(三)因知识产权而获取的盈利;
(四)通过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取得的财产,但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所规定的情况之外;
(五)其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归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意义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之确认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明确夫妻共债制度能够有力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所享有的债权其实可以得到顺利、有效的实现,从而规避由于债务归属不清导致的潜在风险和损失。其次,对于婚姻中的夫妻双方来说,这种机制也有利于公平合理地划分债务负担,避免任何一方承受不公允、过度沉重的债务压力。除此之外,它还能维护家庭财产关系的稳定性与公正性,防止债务纠纷对夫妻关系及家庭和睦造成不良影响。在法律实践过程中,精准地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将为司法裁决提供明确的依据,进而提升司法效率以及公正性,维护法律秩序的稳定。总的来说,合理且精确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对于平衡债权人与夫妻双方的利益,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配偶一方向法院对于执行其与配偶的共有财产表示异议时,法院需对执行行为有无侵犯到异议者的合法权益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若在所执行之共有财产中,确实存有该配偶的部分,并且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留存给他/她,那么此种异议极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所欠债务为夫妇二人的共同债务,那么这对夫妇都应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异议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