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怎样立遗嘱(怎样书写家庭财产分配遗嘱)
导读:关于父母房产的遗产分配问题要使得父母能够通过遗嘱形式将物业财产分配给指定的后代,父、母需在特邀见证人的监督和见证下,共同撰写并签署书面遗嘱文件。此外,也可...
父母的房子怎样立遗嘱
导读:关于父母房产的遗产分配问题要使得父母能够通过遗嘱形式将物业财产分配给指定的后代,父、母需在特邀见证人的监督和见证下,共同撰写并签署书面遗嘱文件。此外,也可选择由父母分别进行口头陈述,而由受托见证人负责完备遗嘱内容,最后再经过父母与受托见证人共同签署确认,这样一来,这份经过签名确认的遗嘱便具有了法定效力。一、父母的房子怎样立遗嘱
父母房产的遗嘱订立程序与注意事项
若父母两方希望在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把房屋所有权转让给子女,他们完全可行并被允许自己动手撰写一份书面遗嘱,或选择由父母双方口头阐述意愿,以致于由见证人记录完整遗嘱内容,接着,父母和见证人都需在此份经过签署的遗嘱上亲自留下笔迹,由此,该遗嘱便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其实我们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其实我们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其实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父母的房子亲戚是否有份
通常而言,亲属身份并不足以令他们有权占有与分割父母的房产。
然而,当父母选择无偿的赠与方式将房产赠予某位亲属或是意愿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这位亲属为房产的唯一继承人时,这两种特殊情况则另当别论了。
遗嘱乃是公民在生命存续期间,在法律许可的框架之内,遵循法定程序对自己所有遗产或其他事务进行自主处置,并且在遗嘱人过世之后正式生效的重要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的传承应依以下顺位排列:
(一)首先应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及父母进行继承;
(二)紧接着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传承者若属于第一顺位,然无继承人存在于第二顺位,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承接;
反之,若满足第一顺位,同时又有余力承载第二顺位者,便由第二顺位进行承袭。
在这里,我们所提及的“子女”,包括了与亲生父母间具有抚养性质的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以及有养育关系的继子女等不同类型;
“父母”的概念涵盖了生身父母、寄养父母,以及相同或不同父母间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同样包含了与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同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等各类亲属。《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父母的房子继承收税吗
关于中国境内法定继承父母房产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无需支付契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然而,进行房产继承过户环节时,可能还需承担诸如公证费和房产评估费等额外费用。值得关注的是,倘若采用遗嘱方式进行继承且继承所得的房产未来有出售计划,如果未能满足“满五唯一”的特定条件,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个人所得税。请务必留意,具体的税收政策可能因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并且也可能受到法律法规调整的影响。因此,我们强烈我们的建议您在着手办理继承手续之前,先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及税务机关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取到最为精准、最新鲜的信息。
父母欲将房产遗赠子女,可在见证人下自行撰写或口头阐述遗嘱内容并由见证人记录,双方及见证人签署后生效。需注意确保遗嘱内容清晰、合法,并妥善保管遗嘱文件,以确保法律效力。
父母房子立遗嘱怎么办
父母房子立遗嘱的,其实可以由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或者视频遗嘱的方式来进行办理,但相关遗嘱的条款必须合法有效,如果存在违法的情况,那么是无法具备法律效力的。一、父母房子立遗嘱怎么办?
父母房子其实可以通过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或者录音视频遗嘱的方式来进行遗嘱处理,但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其中一位会由协助订立遗嘱的律师楼合伙人担任,而另一人则由前述律师所邀请的同业一般由邻近律师楼的合伙人,但不能采用同一律师楼的其他合伙人担任。另外,遗嘱的内容,就是遗嘱人对处理遗产及其他事务的意思表示。在一般情况下,遗嘱的内容应包括:
1、指明遗产的名称和数量。
2、指定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具体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项目及份额。
4、指明某项遗产的用途和使用目的。
5、指定遗嘱执行人。
二、遗嘱见证人资格的认定是什么?
遗嘱见证人的资格。中国《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除自书遗嘱外,都把见证人作为合法有效遗嘱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见证人的证明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所以法律规定见证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不具备这些资格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其所见证的遗嘱无效。
关于见证人的资格,中国《继承法》未作正面规定,但第18条从反面规定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在目前的情况下,找符合条件的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较为稳妥。
对于房子立遗嘱进行继承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房产的分割是难以进行认定的,所以涉及到法定继承时,继承人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但涉及到遗嘱的具体情况,其实我们应当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来进行合法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