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有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吗(上门女婿自己父母怎么办)
导读:子女在基于家庭伦理道德原则之上,负有对父母在物质及精神方面的赡养和扶持责任,这一义务,既不会因为女儿外嫁或者成为另一方家庭的入赘赘婿而有所改变。夫妇二人结...
上门女婿有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吗
导读:子女在基于家庭伦理道德原则之上,负有对父母在物质及精神方面的赡养和扶持责任,这一义务,既不会因为女儿外嫁或者成为另一方家庭的入赘赘婿而有所改变。夫妇二人结婚后的居住地点达到何种境地,无论是选择哪一方可亲之人的家中居住,作为子女,他们都必须毫不推诿地履行起照顾自身父母的重任。然而,对于那些选择成为他人家庭入赘之子,他们无权再对原生家庭的财产进行分配。一、上门女婿有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吗
在婚姻关系中,作为上门女婿,是否有义务承担赡养自己父母的责任?
晚辈对于长辈负有奉养扶持的责任,这一份义务并不会由于结婚或者成为了别人家的入赘女婿等因素而发生任何变化。在新婚之后,不管男女生哪一方选择留在原生家庭,作为赡养人他们仍然需要承担起照顾自己父母的职责。那些成为了女婿者也不再享有分割自己家庭财产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这其实只其实可以看作是他们自愿退出了对父母遗产的传承资格。
然而,他们却不能因为放弃了传承权,就借口推卸掉赡养父母的责任。因此,即使身份变成了上门女婿,他们仍然有义务去照拂自己的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
赡养人其实我们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其实我们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其实我们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二、上门女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接受女方礼遇成为上门女婿并不影响其承担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
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后,无论是选择在男方家中居住还是女生家中,赡养人皆应尽己所能地履行对各自父母的赡养义务。
年长的子女对于父母负有赡养、扶持以及保护等三项基本责任。
当年长子女未能履行这些责任时,如果符合条件的父母失去了劳动能力或陷入生活困顿状态,他们有权向年长子女提出支付赡养费用的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上门女婿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吗
在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中,赡养义务并非仅源于“上门女婿”的特殊身份,而是源自于婚姻关系中所产生的扶助义务。
在婚姻关系有效存续的期间内,夫妻双方均负有为对方排忧解难并同时履行赡养双亲的共同职责。
换言之,即使身为上门女婿,若能与女方缔结合法的婚姻关系,便在某种程度上应积极协助女方尽孝道,赡养其父母。
然而,必须强调的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乃法定之责,无法规避或免除。
至于女婿对岳父母的赡养,则更多地体现为道德层面以及夫妻之间的相互扶持。
倘若女婿主动承担起主要的赡养责任,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来或许将有权享受相应的权益。
在婚姻关系中,作为上门女婿,仍应承担赡养自己父母的责任。无论婚姻状况或身份变化,晚辈对长辈的奉养扶持义务不变。即使选择留在原生家庭或放弃遗产继承权,也不能推卸赡养责任。因此,上门女婿仍有义务照拂自己的父母。
女婿是否有赡养岳父母义务
女婿作为亲属,并不属于法定子女的范畴,所以是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法定义务。因为女婿作为独立的个体,也有自己的父母需要赡养。并且从法律意义上讲,女婿和岳父岳母是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的。一、女婿是否有赡养岳父母义务
女婿作为亲属,并不属于法定子女的范畴,所以是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法定义务。因为女婿作为独立的个体,也有自己的父母需要赡养。并且从法律意义上讲,女婿和岳父岳母是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的。
首先,《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了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还规定了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以上两款法律条文是对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义务的最直接约束。
其次,上面所说的子女根本就不包含女婿。
我们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二节关于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的内容其实可以看出,《民法典》所言的子女主要包含两类,即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
不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其共同点是都与父母之间存在生物学上的血缘关系。但是,除此之外现实中还有一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法律拟制的,主要表现为收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女婿和岳父母之间是不能存在直接的血缘关系的,再结合上述法律条文其实可以得出,女婿并不属于岳父母的子女。
综上其实可以得出女婿对岳父母是不具有赡养义务的,同理也其实可以得出,儿媳对公婆也是没有赡养义务的。
二、赡养义务人包括哪几类人
赡养老人有如下义务人:
1、与老人具有子女关系的成年人,且具有赡养能力;
2、与老人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的其他人;
3、赡养老人的其他义务人。
尊老爱幼一直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成年且有能力的子女,对父母尽赡养义务是理所其实我们应当的。虽然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女婿亦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但是从构建和谐融洽的家庭内部关系的角度出发,积极赡养对方的父母也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