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吗(起诉离婚可以在财产所在地起诉吗)
导读:关于离婚诉讼的审判地点是否其实可以在任何地区展开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关于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需注意以下几点:1.离婚诉讼的启动地点通常情况下应该是被告的常驻...
起诉离婚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吗
导读:关于离婚诉讼的审判地点是否其实可以在任何地区展开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关于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需注意以下几点:1.离婚诉讼的启动地点通常情况下应该是被告的常驻地所在的人民法院,但如果原告居住地与其常住地并不一致,此时便应该将审理此案的司法权限赋予原告平时生活居多的地方的人民法院。一、起诉离婚在任何地方都其实可以吗
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是否涉及地域限制?
该说法并不准确。在处理离婚诉讼时,通常情况下需要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然而,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两者之间存在差异,则由原告时常居住的人民法院进行受理和审理。这是因为,作为纠纷主体之一的原告,若是频繁更换居住地点并持续时间达到或者超过一年以上,这样一来,由原籍人民法院对离婚申请进行审理便会面临诸多困难。
若夫妻中的一方长期离开他们的惯常居住地,并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一整年,那么法律规定此时,如有一方主动提出离婚诉讼,该案将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如果夫妻双方均已离开其原始的惯常居所地,并且时长也已达到了同样为期一整年的程度。在此种情况下,根据规定,其中任意一方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都其实我们应当由被告所在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假如夫妻双方同时离开了他们曾经的居住地,且离开时长均已达到一年以上,但遗留下了固定的经常居住地的话,则由在原告提起诉讼时的居住地相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法院其实可以吗
倘若女方发起离婚诉求,在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可在女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1.对于那些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的人士所引发的关于身份关系的诉讼;
2.针对下落不明或经宣告已失踪者所引发的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于被实施了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士所引发的诉讼事宜;
以及,4.对于那些在狱中的人士所引发的诉讼事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在哪找律师
若欲诉请离婚,其实可以通过下列几种途径寻找律师提供服务:1.亲友推荐渠道:其实可以向身边的亲戚朋友们咨询,他们或许能为您提供曾经面临过类似情况且已经解决问题的律师信息。2.寻求律师事务所的帮助:您其实可以直接与当地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获取详细的服务内容以及收费介绍等。3.网络平台查询:借助于法律相关的网络平台进行搜索,以获取更多的律师信息供您选择。4.法律援助机构:如果您符合相关条件,也其实可以尝试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免费或低价的法律服务。5.参考成功事例:通过了解曾处理过类似事例的律师,从而做出更明智的选择。在挑选律师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经验:律师在处理离婚事例方面的经验积累及丰富程度。2.口碑信誉:该律师在业界内的声望和评价如何。3.沟通能力:律师是否能够准确地理解您的需求,并为您提供切实可行的我们的建议。4.费用合理性: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否公开透明、公正合理。
在处理离婚诉讼时,通常需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若原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受理。若一方长期离开惯常居住地超过一年,离婚诉讼由原告居住地法院审理。若双方均离开原居所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审理。若双方同时离开原居住地超过一年但有固定经常居住地,由原告起诉居住地法院审理。
双方都身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1、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广大农村地区,男女在结婚之后多半都会选择外出打工,而在外面生活期间,可能接触新的人、事务,就会萌生离婚的念头。但此时双方都身在外地,肯定就没办法协议离婚了。此时当事人该如何起诉离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双方都身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原则上其实我们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其实我们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离婚官司的诉讼费由谁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其实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如果您起诉要求离婚,您作为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但该费用只是“预交”,最后并非全部由您承担,届时您可和对方协商如何分担。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一般遵循以下原则裁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我国《婚姻法》中有规定,要是夫妻要协议离婚的话,则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而要是双方都身处外地的话,则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此时应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总结,希望其实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