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遗产如何分配(父母遗产继承权的顺序人)
导读:当父母去世后,如果他们留下了遗嘱,那么遗产将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那么遗产将根据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
父母的遗产如何分配
导读:当父母去世后,如果他们留下了遗嘱,那么遗产将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那么遗产将根据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般来说,遗产将平均分配给这些继承人。但是,如果其中有人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或者对父母尽了更多的赡养责任,或者长期与父母同住,那么他们可能会得到更多的遗产份额。相反,如果有人有抚养能力但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能会得到更少的遗产份额,甚至可能得不到遗产。一、父母的遗产如何分配
对于父母过世之后留下的遗产分配问题,首要明确的是是否存在遗嘱。
若父母事先已立下合法且生效的遗嘱,其财产分配将严格依照遗嘱上的条款执行;
倘若未曾设立遗嘱,那么便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启动法定继承程序。
根据法定继承原则,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直系亲属均属于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通常情况下,这类继承人应该平均分享继承财产,然而同时,对那些生活境遇较为困顿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的关照。
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职尽力承担主要赡养责任或长期共同居住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酌情给予优厚待遇。
此外,对于具备抚养能力并且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如果他们没有尽到应尽的抚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在分配遗产之时,其实我们应当将其所获份额降至最低甚至完全剥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父母的遗产子女怎么分,法律有哪些规定
关于父母去世后留下的遗产,在其子女之间进行如何分配处理的相关步骤是这样的:对于那些事先就已经有遗嘱存在的情形,那么该家庭就应该严格遵循遗嘱中明确规定的内容,由此来决定谁具有合法的继承权。而对于那些根本就没有设立过遗嘱的情况呢,此时就需要依据法律规定,采用法定继承的方式予以解决,并按照以下的排列顺序进行财产继承:首先来看第一顺序,这包括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再接下来则是第二顺序,也就是兄妹关系的人们,接下来是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此外,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存在,那么他们将优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获得继承权。在此须注意的是,以上这些均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因此继承财产时,应按照以下具体顺序进行:(一)第一顺序:在此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二)第二顺序:其次,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构成了第二顺位继承人。当继承事宜开始之后,将会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相关权益,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出现的前提下,方才会考虑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拥有继承权。本编中所提到的子女,其范围包含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与当事人有着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同样地,文中讲到的父母,不仅仅局限于亲生父母、养父母,还有与当事人有着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都属于本文档中规定的父母范畴之内。至于兄弟姐妹部分,这其中不仅包含了亲生的兄弟姐妹,还包括了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孩子,以及养兄弟姐妹和与其有着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都要包含在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父母的遗产怎么分配一个兄弟三个姐妹
在无遗书规定的情境之下,关于长辈遗产的分配原则,理当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执行。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在没有其他明确约定的状况下,这些遗产其实我们应当由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亲属,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平等地依法继承并分配。至于您所提到的具体情况,即一个兄弟与三个姐妹,若他们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经离世,那么这笔遗产便其实我们应当在这四名子女之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平均分配。然而,在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若是有些子女有不同程度地为父母提供过主要的生活照顾和关爱,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有权要求适当提高自己的份额比例;而若是某些子女具备经济实力和家庭责任,却未能履行相应的奉养义务,则在财产分配上,他们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份额,甚至可能被减少分配。当然,如果父母在生前曾经留下过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我们就必须严格按照遗嘱的相关条款,来主持和处理遗产的分配事宜。
父母过世遗产分配先看有无遗嘱,有遗嘱依遗嘱执行。无遗嘱按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般平均分配,但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应照顾,尽主要赡养责任或长期同住的可多分,有抚养能力条件却未尽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
父母遗产子女如何分配
父母遗产子女的分配,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来分配,没有遗嘱的其实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相关情况来继承处理,具体情况其实可以基于实际的遗产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一、父母遗产子女如何分配?
第一种情况:如果有生效遗嘱,则子女依照遗嘱进行分配。
第二种情况: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分配遗产时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一般其实我们应当均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对于遗产继承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其实我们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其实我们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于遗产继承的相关事项,是需要严格基于法律规定来办理的,特别是对于遗产的范围也需要由当事人之间协商进行认定,父母其实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订立遗嘱主张遗产的分配情况,具体的遗嘱方式是需要具备相关构成要件才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