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工伤认定时间的规定有哪些(2024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
导读:上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法定时间无独立规定。通常由用人单位在受伤或被诊断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若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或被诊断为职业...
上班途中工伤认定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导读:上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法定时间无独立规定。通常由用人单位在受伤或被诊断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若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上班途中工伤认定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对于上班途中遭受的工伤认定,具体的法定时间并无明确的独立规定。通常而言,工伤认定的时限应自事故造成的受伤或在诊断、鉴定出患有职业病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相关机构递交申请。若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或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之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上班途中工伤新规定有什么
关于员工上班途中发生工伤的最新法规规定如下:
首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段及行进线路上,因遭遇非个人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或者在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工具或客运船只、火车时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六项中的相关规定;
其次,如员工在参与抢险救灾以及守护国家和公众利益的各类活动过程中所受伤害,亦可被视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上班途中工伤怎么算
凡因上下班途中遭受非自身主要过失所致的例如交通事故或涉及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意外伤害,均应被视为工伤范畴。此项判定的核心要素在于“上下班途中”以及“非本人主要责任”两方面内容。“上下班途中”通常是指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在工作地点和居住地点之间进行往返,或者以常居地址及单位宿舍作为合理通勤路线。如若发生符合上述特定条件的工伤事件,用工单位应在知情后的30个自然日内提交相关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提出申请,受伤员工或者距离员工受伤最近的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1年之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工伤得到确认,受伤员工将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包括医疗救治、伤残补助等多项权益保障。
上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法定时间无独立规定。通常由用人单位在受伤或被诊断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若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4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等等。下文中将详细解答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的问题。一、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
1、法律规定其实可以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关于“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上下班途中”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对于“上下班途中”的理解。
对“上下班途中”其实可以分两个层次来理解:
1关于“上下班”的概念。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确定的时间或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到工作场所从事工作、开会、培训、劳动、文体等活动,都应理解为上班。下班就是脱离该工作去生活,或从事工作以外的其他活动。
2关于“上下班途中”的理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上下班途中”要求具有时间上的合理性与路线上的合理性。合理时间是指在工作地与居住地之间的路段上行进时所使用的符合常理的时间;合理路线一般指往返于工作地与居住地的较为经济便捷的路线。对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的判断取决于道路通行条件、交通工具、天气状况、拥堵程度、居住地点等诸多因素。因此,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并不是一个不变常量,而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经验价值判断。
3、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因突发疾病外出就医途中属于“上下班途中”。
根据前述论述可知,“上下班途中”应是在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的时间是工作时间的合理延伸,不仅包括劳动者正常上下班的途中时间,还包括劳动者加班后上下班的途中时间以及因合理事由引起变动的上下班途中时间。劳动者因突发疾病请假外出就医的行为具有合理性与必须性,且其请假就医的是为了使身体尽快恢复、继续工作,外出就医行为并没有脱离与工作相关的实质,属于因合理事由引起变动的上下班时间的情形,是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综上所述,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因突发疾病外出就医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二、上下班途中滑倒摔伤是工伤吗?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因此,如遇雪天路滑摔倒,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三、外出开会滑倒摔伤是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因工外出期间,因雪天路滑造成的事故或意外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且其实可以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上述相关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此外,对于因雪天滑倒摔伤,但没有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其实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病假期间工资等仍也有相应的保障。
结合上文的分析,大家应该知道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了吧。要知道,虽然法律中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且不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有可能认定为工伤。但要是职工自己在上下班途中摔倒了,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无法认定为工伤的。若你在工伤认定或者工伤赔偿方面还有其他疑问,不妨通过页面的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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