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财产分割的法律程序有哪些(继承财产顺序及分配比例)
导读:法定继承财产分配有几个原则呢,其中包括大家平均分、对某些人特殊照顾以及大家商量后分配不均等情况。处理的程序是这样的哈,首先得确定继承的先后顺序,如果没有遗...
继承财产分割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导读:法定继承财产分配有几个原则呢,其中包括大家平均分、对某些人特殊照顾以及大家商量后分配不均等情况。处理的程序是这样的哈,首先得确定继承的先后顺序,如果没有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的来继承;接着要把共有的财产给析产分割开;然后把被继承人的债务给清偿了;最后再把遗产分配出去。这样做的目的呢,就是要保证遗产处理得既公平又合法。一、继承财产分割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关于法定继承财产的分配原则以及处理该项事务的法律程序,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重要环节与步骤:
首先,明确其实我们应当继承财产的继承人的范围及其各自所享有的继承份额。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法定继承人涵盖了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诸多群体。在无遗嘱的前提下,将依照法定继承顺序并结合各继承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理的分配。
其次,对被继承人的所有财产进行详尽的清点与核实。这其中不仅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各类投资项目以及债权债务等方面的资产,还需对其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调查与核实。接着,由继承人之间展开协商,共同商定遗产的具体分割方案。若协商过程中出现分歧,可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在遗产分割方案得到各方认可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房产、车辆等财产的所有权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有几年
继承财产分配纠纷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自权利人知悉权益受侵及责任人起算。继承人未明示放弃则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前视为共同共有。共有人可随时请求分割,但此前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继承财产分割有效期是多久
遗产分配诉讼无明确时限,但继承权纠纷诉讼有三年法定期间,从继承人知或应知权益被侵害日起算,继承行为超二十年不能再诉。继承开始后,继承人能达成共识可随时分配,有分歧争议应尽快寻求法律援助,以免错过诉讼时效,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定继承财产分配原则包括均分、特殊照顾和协商不均等。处理程序为:先确定继承顺序,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析产分割共有财产;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最后分配遗产。确保遗产处理公平、合法。
第一继承顺序怎么分割财产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其实我们应当予以照顾,其实可以多分。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其实可以多分。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其实我们应当均等。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其实我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其实我们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其实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其实我们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其实可以不均等。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其实我们应当予以照顾,其实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其实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人死后如果没有留下遗产的话,财产就会按照民法典的顺序进行分配,往往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分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这些都是财产继承的所有人,很多人关心财产分配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都属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其实我们应当均等继承遗产。只有对生活确实有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时应给予一定的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抚养义务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时也其实可以多分。对于没有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时会少分或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