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是多少合适(财产继承权的分配比例)
导读:首先呢,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分遗产的时候,通常要平均分。要是有生活特别困难还没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遗产时就得照顾照顾他们。对被继承人尽了主...
财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是多少合适
导读:首先呢,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分遗产的时候,通常要平均分。要是有生活特别困难还没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遗产时就得照顾照顾他们。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跟被继承人一起生活的继承人,分遗产时能多分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扶养的继承人,分遗产时就不能分或者少分。 其次,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时候,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一、财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是多少合适
遗产分配首重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原则上均等分配,但生活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受特别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而未尽义务的少分或不分。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仅在前者无法继承时方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财产继承顺序和比例怎么算
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无则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同顺位继承人份额均等,但应照顾困难及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未履行义务者少分或不分。继承人可协商非平均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财产性利益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有几个
关于财产性利益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主要由以下四点组成。
首先,就客体要件而言,其所侵害的是复合客体,包括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
其次,在客观方面,该犯罪行为表现为行为人采取威胁、要挟、恐吓等方式,强制被害人交付财物。
再次,从主体要件来看,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其实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嫌疑人。
最后,在主观要件上,本罪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首先,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分配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其实我们应当均等分配。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其实我们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其实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其实我们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其次,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财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是多少合适
遗产分配应遵循配偶、子女、父母三方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原则。在一般情况下,遗产应均等分配。然而,对于生活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其实我们应当给予特别照顾。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其实可以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但未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其实我们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法继承时,他们才有权继承遗产。一、财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是多少合适
首要之义在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三方。
当涉及遗产分配问题时,按照通常的操作方式,我们会以平等为原则进行分配。
然而,如果存在生活方面的特殊困难或者缺乏相应的劳动能力的继承人,那么在这种情形之下,分配遗产的过程中,应该特别地给予照顾。
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履行了主要抚养责任或与被继承人共享生活时光的继承人来说,他们在分配遗产的时候,是有权获得更多份额的。
同时,对于既有扶养能力又具备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而言,若他们未能尽到应有的扶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他们将面临不分或少分的境遇。
接下来,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涵盖了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这几类人。
只有在第一顺位继承人无法继承遗产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才能依法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分配首重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原则上均等分配,但生活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受特别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而未尽义务的少分或不分。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仅在前者无法继承时方得继承。
二、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财产继承依照法定顺序进行,即: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两大类。
依据法定继承顺序规定,在没有遗嘱情况下的继承,法定继承人应依以下顺序依次继承: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第二顺序则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关于此处定义之“子女”,其范畴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乃至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各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财产继承顺序及比例规定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财产的传承遵照以下顺序进行:首先获得继承权的人员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其中包括合法夫妻中的另一方、婚生及非婚生的子女以及合法的父母长辈;其次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他们涵盖的范围则是已故亲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当继承程序启动之后,将优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无权参与继承;若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无人能够继承遗产,那么才会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关于遗产的具体分配比例,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所能继承的遗产份额应保持平等。
然而,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其实我们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
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抚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而言,在分配遗产时,其实可以适当多分。
同时,如果有扶养能力并且具备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扶养义务的话,在分配遗产时,其实我们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所有继承人经过协商达成共识,那么遗产的分配份额也其实可以不必保持均等。
遗产分配首重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原则上均等分配,但生活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受特别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而未尽义务的少分或不分。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仅在前者无法继承时方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