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贷款怎么处理好(用自己的身份证给别人办了贷款后 替他还的钱能要回来吗?可以通过什么方 ...)
导读:借名贷款这事可不合法呀,处理起来得看具体情况呢。要是借款人自己偷偷用别人名字去贷款,那可麻烦了,可能协议就无效啦,还得违约被追责,得受重罚呢。要是名义上的...
借名贷款怎么处理好
导读:借名贷款这事可不合法呀,处理起来得看具体情况呢。要是借款人自己偷偷用别人名字去贷款,那可麻烦了,可能协议就无效啦,还得违约被追责,得受重罚呢。要是名义上的出借人也知道这事还参与了,那他也得承担法律责任。解决这种纠纷啊,关键得先把权利和责任弄清楚。要是贷款机构审核的时候没尽到责任,那它也得负责。总之,借名贷款这种行为可不能随便搞,不然大家都得吃亏。一、借名贷款怎么处理好
借助他人名义进行贷款属于违法行为,处理方式应依据实际状况进行判断。若是借款人自行借用他人名头进行贷款,那么他有可能遭遇贷款协议无效、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等诸多严重后果。而对那些提供名义借款的人来说,若明晓借用他人名义贷款的原委及用途即参与此过程,无疑亦要负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面对这类借名贷款纠纷,首要步骤便是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倘若贷款机构在此次贷款发放过程中出现了审核不严谨等过失,同样也要承担起一部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借名贷款怎么处理银行员工问题
在涉及到借名贷款的问题上,有可能发生银行员工实施不规范乃至违法行为的情况。若银行员工明明知道申请贷款者实际借用他人名义而提供了帮助并完成了相关管理事务,那么他们可能将承受内部纪律惩戒风险,并可能因此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类银行员工所涉行为极有可能被判定为触犯刑法中的违法发放贷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三、借名贷款怎么处理
借名贷款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金融行业的规范要求,同时也是一项具有风险性且不受保护的行为。在对待此类问题时,我们必须全面、深入地分析并权衡各方面的利弊得失。
首先,若借名贷款的初衷是为了进行诈骗等违法活动,那么这就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而在民事责任层面上,实际使用贷款者将被视为主要责任人,他们需承担起偿还贷款的义务;而名义借款人在知晓借名贷款的真实情况后,也可能会被追究连带责任。
其次,如果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出现了违规操作,未能充分履行其审查职责,那么它们同样需要为自己的过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借名贷款违法,处理需视情况。借款人擅自借用他人名义贷款,或面临协议无效、违约追责等重罚。名义出借人若知情参与,亦需承担法律责任。解决纠纷首在厘清权责,贷款机构若审核失职,亦应担责。
借名贷款是骗取贷款罪吗
借名贷款不是骗取贷款罪,以骗取贷款罪定罪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比如当事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在客观方面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骗取银行的贷款数额较大,同时满足其他条件的才构成骗取贷款罪。一、借名贷款是骗取贷款罪吗?
借名贷款不一定构成骗取贷款罪,骗取贷款罪的认定标准是: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首先,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所谓隐瞒真相,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其实可以构成此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
二、骗取贷款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骗取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给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
4、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三、骗取贷款的刑事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四、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是什么?
1、主观要件不同。
这是区分两罪的关键所在。虽然两罪采取的手段相似,但主观目的不同。骗取贷款罪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因在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为取得贷款而采用了非法手段,有归还的意愿。而贷款诈骗罪的主观意图就是通过非法手段骗取贷款并非法占有。
2、两罪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和情节标准不同。
骗取贷款罪得情节标准是,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或者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等情形。而贷款诈骗只要骗取贷款达到数额较大即构成,对情节的规定均为加重处罚情形。
总之,并不是所有的借名贷款都是骗取贷款罪,是否构成骗取贷款罪还要结合案件的其他详细情节才能确定,向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银行或金融机构会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正常情况下不能提供虚假的材料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