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种类有哪些(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遗嘱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公证遗嘱: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的遗嘱。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和稳定性,能有效避免遗嘱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
遗嘱的种类有哪些
遗嘱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公证遗嘱: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的遗嘱。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和稳定性,能有效避免遗嘱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自书写,能真实反映其意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打印遗嘱:以打印方式形成的遗嘱。打印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其实我们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作出了相关规定。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其实我们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对此进行了规范。
-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由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对口头遗嘱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