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协议离婚需要等多久生效(第二次登记离婚可以立马办理吗)
导读:一般来讲,要是走协议离婚这条路,双方把离婚申请交到婚姻登记机关后,得有 30 天的离婚冷静期。等冷静期结束后的 30 天内,双方得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
第二次协议离婚需要等多久生效
导读:一般来讲,要是走协议离婚这条路,双方把离婚申请交到婚姻登记机关后,得有 30 天的离婚冷静期。等冷静期结束后的 30 天内,双方得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只要婚姻登记机关给登记了,发了离婚证,那离婚就正式生效啦。这跟是第几次协议离婚没啥直接关联哦。一、第二次协议离婚需要等多久生效
一般来说,若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协议离婚的话,当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部门递交了离婚申请之后,将有30日的离婚冷静期限,然后在该冷静期结束之后的另一个30日内,双方需亲自前往婚姻登记部门申领离婚证书。待婚姻登记部门正式登记并颁发离婚证书之后,离婚便宣告正式生效,与此无关的是这对夫妇是否已经经历过多次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其实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第二次诈骗罪怎么判的
在审判惯犯第二次诈骗行为时,需全面评估案件情节、涉案金额及被告态度。若情节恶劣或金额大,判决将更严厉。法院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但具体判决依据各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第二次诈骗犯罪怎么判
涉二次欺诈刑事案件,司法机关会综合分析。二次欺诈主观恶意大,量刑或更严。但被告人若积极退赃、悔过认罚,可减轻责任。包括考量欺诈金额、手法及法定从轻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后,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只要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就生效了。这和是第几次协议离婚没有直接关系。
第二次起诉离婚等通知要等多久
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起诉离婚是在协议离婚不成时的不得不为之举,即使第一次起诉离婚不成功也会有第二次,因为走到这一步,离婚的决心已经很大很坚定了,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等通知到底要等多久呢?律图小编悉心为您整理出了必要的时限及其法律相关知识祝您一臂之力。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等通知要等多久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等一审法院判决生效后过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起诉离婚是什么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
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其实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
由于有关部门对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其实可以做到对症下药,在实践中对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家庭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起着积极作用。而且在诉讼外调解中“有关机关”不是裁判机关,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性不强,其实可以做到不进一步伤害夫妻感情、改善夫妻关系、消除对立情绪,所以易为当事人接受,它有效防止了当事人轻率离婚,或者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毕竟要先等第一次判决的判定生效以后才能开始第二次诉讼,在这一基础上,再次依照法律流程对起诉离婚相比也是驾轻就熟了,有更多婚姻相关的法律问题其实可以询问我们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