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房子留给妹妹可以不经过配偶同意吗(老公遗嘱要把我的陪嫁房给他妹妹该怎么办?)
导读:婚前财产是属于个人的呀,所以把婚前财产直接赠予妹妹是不需要配偶同意的哦。就好比这财产是自己的“小钱包”,自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现行法律和财产的性质决定了,...
婚前的房子留给妹妹可以不经过配偶同意吗
导读:婚前财产是属于个人的呀,所以把婚前财产直接赠予妹妹是不需要配偶同意的哦。就好比这财产是自己的“小钱包”,自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现行法律和财产的性质决定了,那些不能继承的遗产就不该被继承。而婚前财产作为个人财产,那就是自己说了算啦,想把它赠予谁就赠予谁,配偶可没权利来决定呢。一、婚前的房子留给妹妹其实可以不经过配偶同意吗
实际上,这并不需要,因为该涉及的财产为婚前财产,其处理并不依赖于配偶对其表示的意愿或同意。遗产是指自然人离世时遗留给后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定或者对于财产本质属性的判断标准来说,对于那些无法予以继承的遗产,便不应予以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婚前的房子婚后加上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在此之前所购置的房产在婚姻登记后获得了配偶的署名,那么从法律角度而言,这其实可以被理解为爱人之间对于婚前财富归属权的一种全新约定与明确。
因此,其实我们应当将这份添加了配偶姓名的房屋财产所有权定性为夫妻双方共享之物,当两人产生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况时,彼此理应对此部分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分割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前的房子离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一、在一桩婚姻关系中,如果其中一位配偶在结婚前单独购买了其专属的房产,此种情况可被视为该名配偶的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姻出现破裂,需要做出有关财产分配的决策时,对方将无权要求对此房产进行分享或取得任何权益。
二、若某位配偶在结婚前仅只承担了房屋首付的部分费用,而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负责还款事宜,那么在面临离婚的严峻局面时,该房产依然归属于作为产权拥有者的配偶,然而,这位产权拥有方必须向另一方提供适当的经济补偿以表达自己的歉意和责任。
三、如果在结婚前两位配偶均实际出资支付了首付款项,但唯有一方的名字被记录在房屋所有权的相关法律文件上,且双方无法就此事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该房产通常会判归产权持有人所有;但与此同时,该产权持有人有义务对未能成为房产拥有人的那位配偶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婚前财产是否其实可以直接赠予妹妹,答案是不需要配偶同意。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处理这些财产时,配偶的意见或同意并不是必要条件。根据现行法律或财产性质,无法继承的遗产不应被继承,而婚前财产作为个人财产,其赠予行为完全取决于个人意愿,配偶对此没有决定权。
配偶死后其兄妹有继承权吗
在配偶去世后配偶的兄弟姐妹并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配偶去世的时候,自己跟配偶还没有子女,配偶在遗嘱中把遗产分配给兄妹的,兄妹就有继承权。一、配偶死后其兄妹有继承权吗?
配偶死后其兄妹没有直接的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称的子女 包括 婚生 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二、遗产继承案件律师怎么收费?
律师收费得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经济情况综合考虑。一般都是按争议的标的额收取的,但其实可以进一步商谈。律师收费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三、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其实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兄弟姊妹跟被继承人实际上只属于近亲属,而父母跟子女是直系亲属,相较于兄妹,在法律层面上配偶跟被继承人的关系要更近一些,所以,在配偶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一般兄弟姐妹没有权利跟第一顺序继承人争夺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