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构成要件是什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导读:注册商标被他人仿冒的法定构成要件假冒注册商标罪乃满足以下四项要件方可成立:首先,本罪之犯罪主体系涵盖自然人与法人等各类法律主体乃至依法设立或登记的公司、企...
假冒注册商标构成要件是什么
导读:注册商标被他人仿冒的法定构成要件假冒注册商标罪乃满足以下四项要件方可成立:首先,本罪之犯罪主体系涵盖自然人与法人等各类法律主体乃至依法设立或登记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其次,本罪之所侵害之法益主要包括他人合法注册之商标专用权及其至国家商标之管理秩序。第三,本罪之主观心态必须为故意而非过失,且存在借助相关行为获取非法商业利润之意图。一、假冒注册商标构成要件是什么
假冒注册商标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假冒注册商标罪之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项犯罪行为的主体范围广泛,既其实可以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其实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其次,本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权益在于他人已获合法注册的商标专用权,同时还对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及良好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此外,从主观角度来看,该罪的行为人必须具备故意心态,并且其实际行动通常以盈利为唯一目的。在这一点上,我们无法接受主观意志为过失的情况,因为这种情况不符合本罪的属性特征。
最后,作为客观方面,本罪的行为人需要为之承担相应的法律制裁,即实施了刑法所明令禁止的、涉及到假冒商标等相关行为,而且行为情节极其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能适用缓刑吗
若具备适用缓刑之条件,则可运用缓刑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所述,若犯罪分子经判定为被判处有期徒期或三年以下后,并且同时满足特定条件,便可获得缓刑。
特别介于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孕妇以及75岁以上高龄人群,应判定为可获得缓刑。
这些条件包括:
(一)渎职犯罪情节轻微;
(二)有强烈的悔过表现;
(三)没有再次违法犯罪的风险;
(四)宣告缓刑对于其居住所在社区不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此外,宣告缓刑时,可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进行特定行为,禁止进入特定地区、场所以及与特定人员接触。
若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附加刑罚,仍需严格执行。《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假冒注册商标罪供应商怎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行的供应商或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在对供应商的罪责进行精准判定之时,需综合权衡以下各个层面的关键要素:-主观方面:即供应商是否确切认知到其供应的产品已触及假冒注册商标领域;-客观方面:包括供应商供应行为的详尽状貌,例如涉及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数量以及总价值等方面的数据。正如赡言所示,通常情势下,供应商有可能受到监禁不等的惩罚,并且伴随罚金的严惩。然而,具体的量刑准则将视事例的具体情节而定。若供应商在事例中仅扮演次要角色或辅助性角色,则有可能被视为从犯,从而依法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于处罚的宽大处理。对于涉足假冒注册商标罪行的供应商而言,我们强烈我们的建议您积极配合司法机构的调查工作,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始终坚持从事合法的商业活动。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自然人或单位,客体为侵犯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制度,主观故意且具有营利目的,客观方面实施了刑法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假冒注册商标罪怎么构成
1、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2、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3、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4、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一、假冒注册商标罪怎么构成
一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所谓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上采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或者其组合构成的,能够将其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具有显著特征的可视性标志。
二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三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四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该如何认定
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认定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一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区别
前罪侵犯的是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实施假冒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后罪侵犯国家对商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实施在产品中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对于采用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段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且销售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触犯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也触犯了假冒商标罪。对于此种情况,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刑罚较重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定罪量刑。
二与注册商标的区别
在判断假冒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基本相同”方面,可否在理论上提出一个具体的标准呢?
由于注册商标的形式多种多样,假冒商标的形式也五花八门,所以理论中不好提出一个准确的标准。
但是,存在一个基本的准则,那就是: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采取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判断,如果普通消费者不是专业人士或者该商品领域的行业人员认为两个商标相比较,文字、图形或者文字与图形的结合没有区别或者视觉上没有差别,这两个商标就是“相同”商标;如果普通消费者认为两个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是相似的,则属于近似商标。
在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之后,方才能使用其注册商标,否则的话就是侵权,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在假冒注册商标达到一定情节之后,则其实可以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至于是否是对注册商标的假冒,这要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作出判定,不能贸然认定为对他人注册商标的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