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法律规定中侵犯商标权赔偿标准有哪些)
导读: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取决于侵权情况,通常基于被侵权者的经济损失或侵权者的利润确定。若损失难以计算,可参照商标许可费用合理定损。恶意侵权赔偿可增加一至五倍,并包...
商标侵权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导读: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取决于侵权情况,通常基于被侵权者的经济损失或侵权者的利润确定。若损失难以计算,可参照商标许可费用合理定损。恶意侵权赔偿可增加一至五倍,并包含维权合理成本。一、商标侵权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关于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准则的决定主要取决于侵权行径的具体情境。通常而言,商标侵权损害的赔偿额度是基于被侵权者因其权利遭受侵害而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判定的;
然而若损失额无法准确计算,也其实可以依据侵权者从侵权行为中所获取的利润为准绳进行衡量;如果仍然无法精确测算权利人和侵权者各自的损失情况,则可参照该商标在许可使用中的费用标准数以合理的比例进行确定。对于那些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情况,其赔偿金额其实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所预定数值的基础上,增加一至五倍的范围内进行裁定。而这个裁定结果还应该包含了权利人为阻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其实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其实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其实我们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其实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二、商标侵权赔偿是怎么计算的
商标侵权赔偿金额之计算方式,依据下列各项准则:
首先,若能明确确定被侵害者的真实损失额度,则依此评估其应得赔偿之数额。
其次,未能确定被侵害者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则将由侵害方因侵权行为所获取之利益作为计算赔偿额的基础。
再者,若依然不能准确判断侵害方的收益数额,可参照相关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用之倍数进行合理估算赔偿金的数额。
若侵权行为系故意为之并情节较为恶劣,则赔偿额可在此前所述计算方式得出数额的基础上,向上浮动至五倍以下的区间内予以确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其实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其实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其实我们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三、商标侵权赔偿10万元怎么判
关于商标侵权赔偿额度定额为十万元人民币的裁决结果,其考量要素通常囊括如下几个方面:首要的是,考量侵权行为本身的性质特征,例如是否属于故意为之的严重侵权,抑或是无意之举的轻微侵权;然后,评估侵权方的企业运营规模、业务范围以及侵权持续的时间长度;进一步地,考量被侵犯商标的知名度、良好口碑以及潜在市场价值;最后,考察侵权行为给商标权利持有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如市场份额的大幅度缩减、商业信誉的受损程度等等。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会遵循“填补原则”进行裁定,即尽可能弥补商标权利持有者的经济损失。若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商标权利持有者的实际损失远远超出了十万元人民币,或者侵权方从中获取的利润已经超过了十万元人民币,并且这些证据得到了充分的证实,那么裁决的赔偿金额很可能会相应地上调。然而,如果证据并不能够支撑更高的赔偿诉求,那么十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额度就有可能得以维持不变。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取决于侵权情况,通常基于被侵权者的经济损失或侵权者的利润确定。若损失难以计算,可参照商标许可费用合理定损。恶意侵权赔偿可增加一至五倍,并包含维权合理成本。
商标侵权移送标准
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的情况,通过非法经营获得了50000元以上或者不进行经营而通过其他违法行为获得30000元以上的或者假冒了不只一种注册商标,而且通过非法经营的手段获得了30000元以上或者通过其他手段获得了20000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立案追诉。商标对于公司来说是一块门牌,代表了公司的形象、口碑,其实可以极大地影响公司的销售情况。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提高自己的销售量,就使用假冒伪劣商标比如使用与知名商标相似的元素来迷惑消费者,或者直接使用其他商家的商标来谋取利益,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商标侵权。
那么商标侵权的移送标准是怎样的呢?
1、在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中我们其实可以找到相关法律条文,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的情况,就是说在没有取得商标注册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如果某一商家在他的商品上使用了和这个注册商标一样的商标,还涉及以下情况的话,公安机关就其实可以立案追诉了:
第一种情况是非法商家通过非法经营获得了50000元以上或者不进行经营而通过其他违法行为获得30000元以上的;
第二种情况是非法商家假冒了不只一种注册商标,而且通过非法经营的手段获得了30000元以上钱款或者通过其他手段获得了20000元以上钱款的;除此之外,如果有其他严重的情况,公安机关也其实可以立案追诉。
2、而对于商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情况,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中也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在商家明确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是假冒的情况下,通过销售假冒商品取得了超过了50000元的钱款,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追诉。
3、如果商家并还没有销售假冒商品,只是进好了货想要通过销售假货谋取利益的话,当假冒商品的价值超过了150000元,公安机关也其实可以立案追诉。而对于已经在销售的,销售所得还不到50000元,那么如果销售所得加上还没销售出去的假冒商品的价值超过了150000元,公安机关也会立案追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