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客体包括美术作品吗(销售数额,经营数额,非法利益,违法所得的区别)
导读:美术作品作为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权益,属于盗窃罪的侵害客体范畴。非法偷窃艺术品不仅侵犯了所有权人的权益,也违背了财产权保护原则,符合盗窃罪的本质要件和构成要...
盗窃罪客体包括美术作品吗
导读:美术作品作为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权益,属于盗窃罪的侵害客体范畴。非法偷窃艺术品不仅侵犯了所有权人的权益,也违背了财产权保护原则,符合盗窃罪的本质要件和构成要素。因此,盗窃美术作品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盗窃罪客体包括美术作品吗
在刑法中,盗窃罪所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或私人的财物。艺术品作为具有经济价值的、特殊的财产权益,理应涵盖其中。因此,当艺术品遭受非法偷窃时,不仅直接损害了所有权人对其权益的行使,同时也违背了法律规定的财产权保护原则,因而符合盗窃罪的本质要件和构成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客体要件包括什么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这一基本法益。对于盗窃犯罪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并处或单独适用罚金;如果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违法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相应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艺术品作为具备经济价值的财产权益之一,无疑将其囊括在盗窃罪可能侵害的客体领域之内。任何未经授权的艺术品盗窃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违反了财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完全契合盗窃罪的本质特征与构成要件。因此,对于涉及到盗窃美术作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追究,以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
美术作品财产权包括什么
关于美术作品财产权:1、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2、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或其复制品的权利。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不能被发行。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权利。关于美术作品财产权包括哪些具体如下:
1、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2、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或其复制品的权利。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不能被发行。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权利。
3、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它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权能。是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往往与发行或广播权连在一起使用。非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法律允许,他人不得擅自复制作品。
4、展览权:是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公开陈列的权利。著作权人有权将作品自行展览,也可授权他人展览并获取报酬。目的是让不特定的公众观赏。
5、摄制权:亦称影视片摄制权,指著作权人享有的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制作作品的权利。可是原作,也可是原作的演绎作品。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表演权:亦公演权、上演权。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
9、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其实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属公有领域的信息,不受著法保护,公众可自由使用,有些则须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一定的报酬才能使用。
10、演绎权: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享有的以其作品为蓝本进行再创作的权利。
包括:
1改编权;
2翻译权;
3汇编权。
《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其实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其实我们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其实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其实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