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问题(车祸的伤残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问题属于损害赔偿纠纷类普法内容,导读: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鉴定项目:1、伤残等级:评定因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主要用于计算伤残赔偿金。2、误,更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鉴定项目:1、伤残等级:评定因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主要用于计算伤残赔偿金。2、误工时间:如果误工时间需要很长,而医生又没...更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问题的法律知识,欢迎关注损害赔偿纠纷专题栏目。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问题的法律知识,是属于事故等级鉴定,具体详细内容解释如下: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鉴定项目: 1、伤残等级:评定因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主要用于计算伤残赔偿金。 2、误工时间:如果误工时间需要很长,而医生又没有出具建议休息证明的,受害人可以进行此项鉴定。肇事方如果认为受害人误工时间过长的,也可以申请此项鉴定。 3、护理时间:包括住院和出院期间的护理时间鉴定,受害人和肇事方都可以要求进行此项鉴定。 4、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事故给受害人造成伤残等级不高,但是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很大的,可以按照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赔偿。因此如果受害人认为其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不相适应的,可以进行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5、护理依赖:受害人需要长期护理的,应进行此项鉴定。 6、智能障碍鉴定:受害人在精神上与事故前发生很大变化,记忆力明显下降,说话吐字不清,脾气暴躁,即须考虑此项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