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暴可以让他净身出户吗(男方家暴的是否能净身出户)
导读:男方实施家暴一般不能直接导致其净身出户。《民法典》规定,一方承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若女方因男方家暴承受身心创伤,离婚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财产分...
男方家暴可以让他净身出户吗
导读:男方实施家暴一般不能直接导致其净身出户。《民法典》规定,一方承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若女方因男方家暴承受身心创伤,离婚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财产分割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若有男方家暴证据,法院判决会考虑该因素偏向无过错方,但让男方净身出户较难,需综合判断。一、男方家暴其实可以让他净身出户吗
男方实施家暴在法律规定中一般不能直接致使其净身出户。
依据《民法典》来讲,夫妻当中的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了较多义务,在离婚的时候有权利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就其实我们应当给予补偿。
倘若女方在婚姻过程中由于男方的家暴而承受了身心上的创伤,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其实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在财产分割这个方面,按照原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均进行分割,不过要是有证据能够证明男方存在家暴这类过错行为,法院在做出判决的时候会把这一因素考虑进去,适当地偏向于无过错方,对无过错方予以关照。
然而,要想达到让男方“净身出户”的地步通常是比较困难的,需要综合多方面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二、男方家暴其实可以让他净身出户吗
男方实施家暴在法律规定中一般不能直接致使其净身出户。
依据《民法典》来讲,夫妻当中的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了较多义务,在离婚的时候有权利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就其实我们应当给予补偿。
倘若女方在婚姻过程中由于男方的家暴而承受了身心上的创伤,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其实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在财产分割这个方面,按照原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均进行分割,不过要是有证据能够证明男方存在家暴这类过错行为,法院在做出判决的时候会把这一因素考虑进去,适当地偏向于无过错方,对无过错方予以关照。
然而,要想达到让男方“净身出户”的地步通常是比较困难的,需要综合多方面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三、男方家暴其实可以起诉他两个孩子都给他
男方实施家暴,这绝对属于过错行为。
在那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上,法院那可是会方方面面都考虑到,像父母双方各自的抚养能力,还有孩子自己内心的意愿之类的。
通常来讲,两个孩子可不一定就全都判给男方。
要是男方有了家暴这种行为,那对他去争取抚养权可就太不利。
不过,最终抚养权的判决那还是得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定。
要是男方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有着更好的抚养条件,比如说经济方面的实力比较强,或者教育背景特别优秀之类的,那他也还是有机会获得一个或者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女方,完全其实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要求法院对男方的家暴行为进行认定和制裁,同时也要努力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在这个诉讼的过程当中,女方一定要好好地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男方的家暴行为,这样就能增加自己获得抚养权的机会,让孩子能够在一个安全、温暖的环境中成长。
毕竟,孩子的身心健康是最为重要的,不能让他们再受到家暴的伤害。
当探讨男方家暴能否让他净身出户这个问题时,还需关注相关的一些要点。比如在实际情况中,虽然家暴是严重过错行为,但一般很难直接让男方净身出户。不过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家暴这一因素,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另外,家暴还可能涉及到损害赔偿问题,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若你对家暴情况下财产具体的分割比例、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等问题仍存在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男方家暴可以让他净身出户吗
如果家暴方带有出轨或者重婚性质的,其实可以向法院请求让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并且其实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失费。关于男方家暴能不能让他净身出户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家暴方带有出轨或者重婚性质的,其实可以向法院请求让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并且其实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失费。
男方家暴其实可以收集证据起诉,让家暴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如果你要起诉离婚,取证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家暴如何取证
1、普遍采用的最多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报警记录,它是家庭暴力有利的证据之一。
2、另外,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他们出具的书面材料其实可以作为证据。
3、此外还有伤情鉴定结果。注意,不同的鉴定结果,其效力会有不同:第一、如果受害人报警,警方会提供伤情鉴定申请,受害人去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这种效力会比较高。第二、如果没有报警、自己去医院进行伤情鉴定、开具伤情鉴定证明,这种效力会比较低,在诉讼过程中,对方很有可能会以此作为抗辩的理由。所以,最好在报警后,去警方指定的机构鉴定。
4、医院的就医记录和自己的伤情照片。
5、家暴时候的录像录音,或悔过时候的录音录像、以及对方的保证书。
6、证人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