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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否一定就是著作权人(作品版权是否就是著作权)

导读:并非所有作者皆为著作权人。职务作品如工程图纸等,作者只有署名权,著作权归单位;委托创作或劳动合同中,作者可能不拥有著作权,如出版物的编辑人员、唱片公司员工...

导读:并非所有作者皆为著作权人。职务作品如工程图纸等,作者只有署名权,著作权归单位;委托创作或劳动合同中,作者可能不拥有...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作者是否一定就是著作权人(作品版权是否就是著作权)

作者是否一定就是著作权人

导读:并非所有作者皆为著作权人。职务作品如工程图纸等,作者只有署名权,著作权归单位;委托创作或劳动合同中,作者可能不拥有著作权,如出版物的编辑人员、唱片公司员工的作品,版权归属合同规定的一方;编剧剧本的著作权也受合同约束;作者去世后,由法定继承人享有著作权。

一、作者是否一定就是著作权人

并不是所有的作者都必定同时具备著作权人这一身份。

事实上,在诸多情况下,作者和著作权人所指代的对象会有所区别。

这些情况包括:

第一,主要采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创作,并且作品所产生的责任实际上由单位来承担的工程图纸、产品设计图、地图以及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在此类状况下,作者仅拥有署名权,而著作权则全部归属于该作品的所属单位。

其次,若合同明确规定了相应权利归属于他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并非著作权人。

当涉及到委托创作合同或单位劳动合同时,出版机构的编辑人员根据其接受的出版工作任务所编写的书籍,依据合同的相关条款,通常著作权归属于出版机构。

同样地,对于唱片公司员工所创编的音乐作品,按照约定的内容来看,著作权也就理所当然地落入该公司之手。

再者,如编剧所创作的剧本这一类型的作品,著作权的最终归属亦受到合同约定的显著影响。

最后,如果涉及到作者身故的情况,著作权将由其法定继承人行使和享有。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二、作者是否一定是著作权人

并不是所有的作者都必定同时具备著作权人这一身份。

事实上,在诸多情况下,作者和著作权人所指代的对象会有所区别。

这些情况包括:

第一,主要采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创作,并且作品所产生的责任实际上由单位来承担的工程图纸、产品设计图、地图以及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在此类状况下,作者仅拥有署名权,而著作权则全部归属于该作品的所属单位。

其次,若合同明确规定了相应权利归属于他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并非著作权人。

例如,当涉及到委托创作合同或单位劳动合同时,出版机构的编辑人员根据其接受的出版工作任务所编写的书籍,依据合同的相关条款,通常著作权归属于出版机构。

同样地,对于唱片公司员工所创编的音乐作品,按照约定的内容来看,著作权也就理所当然地落入该公司之手。

再者,如编剧所创作的剧本这一类型的作品,著作权的最终归属亦受到合同约定的显著影响。

最后,如果涉及到作者身故的情况,著作权将由其法定继承人行使和享有。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并不是所有的作者都必定同时具备著作权人这一身份。

事实上,在诸多情况下,作者和著作权人所指代的对象会有所区别。

这些情况包括:

第一,主要采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创作,并且作品所产生的责任实际上由单位来承担的工程图纸、产品设计图、地图以及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在此类状况下,作者仅拥有署名权,而著作权则全部归属于该作品的所属单位。

其次,若合同明确规定了相应权利归属于他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并非著作权人。

当涉及到委托创作合同或单位劳动合同时,出版机构的编辑人员根据其接受的出版工作任务所编写的书籍,依据合同的相关条款,通常著作权归属于出版机构。

同样地,对于唱片公司员工所创编的音乐作品,按照约定的内容来看,著作权也就理所当然地落入该公司之手。

再者,如编剧所创作的剧本这一类型的作品,著作权的最终归属亦受到合同约定的显著影响。

最后,如果涉及到作者身故的情况,著作权将由其法定继承人行使和享有。

作者是否一定就是著作权人(作品版权是否就是著作权)

作品版权是否就是著作权

版权就是著作权,版权跟著作权并没有区别,著作权包含的内容也非常多,像对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等都属于著作权,著作权是从作品创作完成之后自动产生的,此外著作权还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等法律特征。

一、作品版权是否就是著作权?

版权就是著作权,没有区别,著作权包括以下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其实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其实我们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著作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

二专有性,即著作权人排他性的享有相应的著作权;

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四时间性,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外,其他权利都保护期。

综上所述,版权跟著作权是一样的,不过,作品享有著作权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比如作品需要具有独创性,合法性和可复制性,如果抄袭别人的作品,这样的作品不但没有著作权,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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