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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确保子女权益不受损失 工厂转移,如何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失

离婚时,要保护子女的权益。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家庭财产的类型、性质和范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必须严格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防止任何人因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侵犯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处分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父母离婚时,不直接行使未成年子女亲权的一方应当...

离婚时,要保护子女的权益。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家庭财产的类型、性质和范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必须严格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防止任何人因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侵犯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处分未成年子...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离婚时如何确保子女权益不受损失 工厂转移,如何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失

离婚时如何确保子女权益不受损失

离婚时,要保护子女的权益。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家庭财产的类型、性质和范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必须严格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防止任何人因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侵犯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处分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父母离婚时,不直接行使未成年子女亲权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教育费用。情节不履行支付义务的,给子女造成身心损害的,追究刑事责任。

在离婚时,要注意保护子女的权益,其中包括:

1.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家庭财产的类型、性质和范围。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得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否则将承担返还或赔偿的民事责任;

2、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部分共同财产的权利应当由未成年子女享有或者拥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只有权在共同生活期间使用;

3、抚养子女的父母必须严格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防止任何人因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侵犯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处分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

4、父母离婚时,不直接行使未成年子女亲权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教育费用。情节不履行支付义务的,给子女造成身心损害的,追究刑事责任。

离婚抚养

离婚抚养是指在离婚后,抚养权归哪一方所有。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需要,在离婚时请求另一方协助照顾与其共同生活的一方子女,另一方应当予以协助。”因此,离婚抚养需要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在离婚后,不得以不同意离婚或者提出离婚后财产分割为由阻却离婚。离婚抚养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法律意见或咨询相关部门。

离婚时,要保护子女的权益。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家庭财产的类型、性质和范围,不得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只有权在共同生活期间使用。抚养子女的父母必须严格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防止任何人因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侵犯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处分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父母离婚时,不直接行使未成年子女亲权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教育费用,否则给子女造成身心损害的,追究刑事责任。离婚抚养需要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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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转移,如何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失

工厂搬迁,用人单位无法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厂搬迁员工不愿意去有补助吗

工厂搬迁员工不愿意去有补助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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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工作不能算是劳动关系,但普通民事关系是劳动关系,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追究过错方雇主或者第三人的法律责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无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无劳动关系。因此,工作期间的伤亡不能视为工伤。损害赔偿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退休工人退休一年死亡社保局怎么处理

1、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按规定继承。

亡者生前用人单位与继承人在按规定领取(代领)个人帐户金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下列资料: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申请表》、继承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委托单位带领的委托书。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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